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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25 11:31:42 浏览量:14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关于全职妈妈,家庭主妇,承担家里较多家务的一方,法律中也是有所规定并且家务补偿是民法典相较于旧《婚姻法》的一大亮点,应让更多的全职妈妈、家庭主妇知悉。“家务补偿”是通俗的说法,在法律上确切的说法叫做离婚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家务补偿也就是离婚经济补偿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是可以得到法院支持的。
而且,家务补偿不仅限于“全职妈妈”,承担较多家务的双职工家庭中一方亦可主张。
这张晨的这起离婚案中,随着孩子的出生,女方的时间都用来照顾孩子和料理家务,主动放弃了职业生涯。
她本来是一个很优秀的职业女性,如果当时继续在职场打拼,继续学习提升,应该会有很好的职业前景,她为了家庭和孩子做出了巨大的牺牲。
而男方在多年的商场磨砺中积累了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终将是他受益一生的财富。这种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格局,随着两人婚姻关系的解除,必然会导致两人今后职业前景发展的巨大差距。
综合考虑到双方婚后共同生活时间、女方在家务劳动中的付出,男女双方的从业经验和能力、个人的收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等因素,我们为女方争取到了200万的经济补偿款。
03重新入职场的全职妈妈离完婚,她重新进入职场。担心自己脱离职场很久了,对比起同事很没有自信。她从门槛低一些的销售做起。为了拓展业务,她主动出击,四处奔波,与客户沟通交流,努力争取每一个合作机会。努力和付出逐渐得到了回报,她的业绩不断提升,得到了同事和上司的认可和赞赏。她终于可以自由地支配自己的钱财,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她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的人生,发现原来自己还有那么多的潜力等待挖掘。她不再是那个唯唯诺诺的家庭主妇,而是一个充满自信和力量的独立女性。她享受着离婚后的快乐,这种快乐来自于内心的自由和解脱。她重新找回了自己的话语权,不再被他人所左右。她说离婚后,好像我终于找到自我了。在现实生活中,每一位全职妈妈都拥有无限的潜力和可能。离婚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的起点。她们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奋斗,不仅能够实现经济上的独立,更能在精神上获得自由和成长。让我们为这些勇敢的女性点赞,期待她们在未来的道路上继续绽放光芒,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我是婚姻律师马赛男,上海家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只做婚姻家事案件,有任何家事法律疑问可随时拨打下方商家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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