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娃脸妈妈闹“离婚” 妈妈法官调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5-10-27 17:40 浏览量:24
“小邓,孩子走时记得再给孩子喂一次奶。”“我知道,其实我也舍不得。”“小魏,一定要好好带孩子,宁可大人委屈点,也不能委屈了孩子。”这不是老人在家嘱咐孩子,而是在广昌法院当事人拿到调解书后,年轻的法官妈妈嘱咐当事人的一幕。
5月7日,广昌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原告邓某与被告魏某自愿解除同居关系,被告魏某自愿抚养两个孩子。
2009年12月10日,原、被告于经人介绍认识,接触后不久,开始同居生活,并先后生下两个男孩。原告因在同居前对被告缺乏了解,同居后也未培养出夫妻感情,且现在无能力抚养孩子,故原告诉至法院。
审理中,主审法官发现,原告在立案时还未满20周岁,但已是两个孩子的妈妈。于是主审法官将原告邓某叫至法院,当看到娃娃脸的邓某时,法官心痛了。经过与邓某的交谈、聊天。经了解,邓某是经人介绍与被告魏某相识,相识不过10天就按乡下的风俗结婚同居了。魏某答应给其父母养老,同居后不久邓某就怀孕了,生完老大后不久又怀了老二,同居三年生了两个孩子,也就是同居后她一直都在怀孕生孩子,与被告魏某根本就没有夫妻感情。现在长子由被告魏某带,6个多月的次子邓某自己带,自己没有经济来源,无法再养活孩子。而被告魏某每个月有3000多块钱的收入。希望法院能够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主审法官多次确认邓某是否真的想把6个多月的魏二交给被告魏某抚养,因为主审法官也是一个年轻的新妈妈,了解妈妈对孩子的感情。6个月多月的孩子因为大人的问题就要断奶,就要离开母亲,但是邓某说她也没办法。于是主审法官又把被告魏某叫到法院,开始被告魏某希望一个人带一个孩子。后来经过法官的耐心劝说,他同意抚养两个孩子,但是原告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主审法官考虑到原告的自身和家庭情况,希望被告能理解原告,毕竟原告给他生了两个儿子。最终原告与被告达成了上述调解。
本案虽然成功调解,但是主审法官心情沉重。她告诉笔者,当事人自己还是孩子,如何担当的起孩子的母亲。希望80后、90后,在作出一种行为前,一定要多想想,自己是否能负担的其结果,成年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