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欠医院40万,儿子被起诉,法院判他还钱却没遗产可还
发布时间:2025-11-27 16:26 浏览量:9
这件事发生在山东,一个男人大约在2005年离家出走,之后二十年都没有和家里联系过,他在2025年去世前,在医院花了四十万元,这笔钱全部是医院垫付的,他的儿子今年三十多岁,没有结婚,平时靠打工生活,一直不知道父亲在哪里,也没有继承到任何财产。
医院实在没办法,就把儿子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儿子需要还钱,但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只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偿还,问题是这位父亲什么财产都没留下,房子没有,存款没有,连保险也没有,儿子实际上什么也没拿到,法院仍然判定他负有义务,因为法律不承认断绝父子关系这种说法。
很多人觉得这事不公平,父亲二十年没管过孩子,到死前却要孩子替他还债,支持法院判决的人强调法律有规定,亲子关系不是说断就能断的,反对的人认为这是道德绑架,孩子从小没被抚养,就不应该承担这个责任。
类似的情况以前也出现过,江苏有个案子,母亲丢下孩子三十多年,去世时欠了五十多万债务,法院没让子女还钱,因为孩子早就被别人收养,在法律上亲子关系已经不存在了,河南也有个例子,父亲欠了三十万,子女虽然声明放弃继承遗产,但工资账户还是被冻结了,这件事当时闹得很大。
医院现在确实很难,病人没钱看病,医院先垫付医药费,最后这笔钱收不回来,九成的欠款都打了水漂,只能靠打官司去要,可就算法院判了也没用,特别是遇到那种没有留下遗产的病人,判决书也只是一张白纸。
这事背后是社会兜底机制没跟上,如果国家能设立专项资金给失联老人看病,或者有机构负责事后追偿,就不会让一个被抛弃的儿子独自承担,日本和德国就有这样的制度,政府先垫付医疗费用,再向责任方追讨,而不是直接把负担转嫁给子女。
最近《养老服务促进法》在征求意见,里面提到子女要承担赡养责任,但没有说明被遗弃的老人是否还能向子女追讨债务,这个问题一直搁置着,没人愿意轻易改动,法律注重形式规定,但人们心里更在乎公平与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