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席,成了他接妈妈回家的“起点”
发布时间:2025-12-01 19:45 浏览量:7
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更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
近日
东丽区人民法院华明法庭
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
不仅解开了一家人多年的心结
也为老人的晚年生活提供了坚实保障
本案中,原告刘某与被告何某系母子关系。何某12岁时父亲去世,刘某独自将其抚养成人。如今,刘某年事已高,患病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此前,刘某的妹妹、弟弟和哥哥轮流照料她。然而,近期妹妹患病,弟弟和哥哥也因年事已高、自身多病,难以继续全身心照料。社区居委会曾介入协调,希望何某履行赡养义务,但未能取得结果。最终,刘某无奈将儿子诉至东丽法院,请求判令其依法履行赡养义务,照料自己的日常生活。
本案虽由赡养问题所引发,但背后涉及长期积累的家庭矛盾,需兼顾亲情修复与社会影响。承办法官刘书岳希望通过调解途径化解纠纷、弥合亲情,遂依法传唤何某到庭。经询问,何某陈述其与母亲刘某及其兄、弟、妹之间存在较深的矛盾,导致在赡养问题上始终难以达成一致。
为全面了解案情,并考虑到刘某行动不便,刘书岳法官主动前往其住处开展入户走访,面对面倾听老人的赡养意愿。走访中,刘某的兄、弟、妹向法官诚恳表示:“我们与何某之间的矛盾可以慢慢化解,但刘某的照料刻不容缓,恳请法院帮我们劝导孩子,让他承担起应尽的责任。”
赡养老人是底线义务,更是亲情责任。若未能及时解决老人的赡养问题,不仅影响老人的身心健康,更可能加剧家庭矛盾。在充分掌握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刘书岳法官开展了多轮“背靠背”调解。他一方面向何某释明《民法典》中关于子女赡养义务的法律规定,强调不履行义务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他也向刘某及其亲属说明何某的顾虑与难处,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相理解。
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何某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不当,刘某及其亲属也表示愿意放下过往的成见。双方在法官的见证下冰释前嫌,达成了和解协议:何某自愿承担起对母亲的赡养照料义务,并在调解结束后将母亲接回家中照料。
本案不仅化解了一起纠纷
更唤醒了一份沉甸甸的亲情责任
也为类似的家庭赡养问题
提供了有益借鉴
法律是底线
但血浓于水的爱与责任
才是维系家庭的最终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