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 醉酒父亲打了妈妈,妈妈跳河了,我说想妈妈,他一巴掌打过来
发布时间:2025-12-04 16:16 浏览量:3
我点点头,心里波澜不惊。
「下葬的事儿我都张罗好了,你就甭操心了。」
「谢陈叔,麻烦您了。」
「跟我客气啥。」陈叔拿着火钩子拨弄了一下盆里的纸钱,「按规矩……今晚你得守灵。你要是累得慌,就去我家眯会儿。」
「没事陈叔,我在这守着。我不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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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陈叔讲,沈福顺走得挺安详。
心脏病突发。走的时候正坐在河边,看着一帮半大小子摸鱼。
笑着笑着,人就没了。
旁边人还以为这倔老头睡着了,直到日落西山,邻居喊他吃饭,一推才发现人早硬了。
对于他的死,我心里甚至腾不出地方来悲伤。既没有大仇得报的爽感,也没有子欲养而亲不待的遗憾。
就好像死了一个有点面熟的邻居,虽然跟我关系不大,但在灵堂上也不能表现得太失礼。
所以,憋在肚子里那一堆诅咒和怨气,最后只化作一句轻飘飘的:「沈福顺啊沈福顺,让你捡个便宜。」
守灵这一夜,意外的平静。
火盆快灭了我就续几张纸,脑子里想的全是我妈。
也不知道到了那边,我妈见着这个冤家会是啥心情。如果真有阴曹地府,妈,你可得好好收拾他,把你受的那些委屈连本带利讨回来。
第二天,陆陆续续来了些人。有脸熟的,有眼生的。
孝衣我是坚决不穿的,随便找了条白布条往腰上一系,算是尽了礼数。
来的人大都是看着这出家庭悲剧过来的老邻居,谁也没多嘴问我不穿孝衣的事。
让我意外的是,苏樱她爸竟然来了。
老爷子扶着棺材头,哭得那叫一个情真意切。那是真伤心,不是演的。
「叔,您来了。」
苏老红着眼眶拍拍我肩膀:「爷们儿,叔当年对不住你。」
「嗨,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儿了,您还记着。」
「打碎杯子那回,我那一脚踹重了。后来樱子跟我招了,说是她干的。」
「都过去了。」我犹豫了一下,还是没忍住,「苏樱……挺好的吧?」
「挺好。孩子都四岁了,皮得跟猴似的,天天给她累够呛。」
我笑着点点头:「挺好,有孩子就有盼头。」
送走了宾客,就剩下葬了。
我走在最前头领路,八仙抬着棺材跟在后面。这也是我唯一需要干的活儿。
沈福顺最终葬在了我妈旁边。说是合葬,其实也就是两个坟包挨得近点,中间还隔着一道若有若无的缝隙。
忙活完,人群散去,小院瞬间空得让人心慌。
我总觉得好像少了点什么重要环节。
「陈叔,沈福顺他……没遗像?」
陈叔脸上闪过一丝尴尬:「没找着。这家里我都翻底朝天了,别说单人照,连张全家福都没有。想从证件上扣一张都没有。」
我愣了一下。我记得他以前只把带我妈的照片全烧了,合着连他自己的也没留?
「没事,我就随口一问。反正也没人想看他。」「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想去河堤那边散散心。」
「那我这把老骨头陪你走一遭。」
陈叔背着手,和我并肩在蜿蜒的土路上慢吞吞地晃悠。
行至河畔,眼前的景象让人有些唏嘘。河床裸露了大半,浑浊的流水如今只剩下浅浅的一汪,若是淌下去,估摸着也就刚没过小腿肚子。
看着这枯瘦的河面,我心头突兀地冒出一个念头:若是当年也是这就这点水量,我妈肯定淹不死。
「这河怎么瘦成这样了?」
「这两年老天爷不赏脸,雨水少,上游又截流修了坝,流到咱们这儿,自然就剩不下什么了。」陈叔叹了口气,目光转向远处。
「后山那片山楂林,长势还成?」
「树是好树,果也是好果,可惜现在世道变了。以前收果子的企业转型,没人要这酸疙瘩了。」
陈叔抬起满是老茧的手,遥遥指着后山的方向,语气里带着几分惋惜:「不过老沈那是真用了心的,地侍弄得不错。你不在的这些年,还要这把老骨头爱动弹,你就当替他去瞅瞅。毕竟这十来年,他就指着那片地活着呢。」
「不去了,没什么好看的。」我别过头,心里还是有些抵触。
「那个……小满啊……」陈叔吞吞吐吐,似乎有什么话堵在嗓子眼。
「叔,跟我您还客气啥,有话直说。」
「你看,老沈这事儿办完了,我这几天跑前跑后,份子钱也随了,让你小子请我吃顿饭,不过分吧?」
我愣了一下,随即笑了,心头的阴霾散去几分:「您看您这话说的,别说一顿饭,您就是想吃天上的龙肉,我都得想办法给您弄去。就算想吃烤鸭,我也立马领您进京。」
「嘿,不用费那劲,就在我家吃,让你婶子炒俩菜。」
说是请客,最后还是婶子亲自下厨。
圆桌上摆得满满当当:黄瓜炒鸡蛋金黄翠绿,小鸡炖蘑菇香气扑鼻,还有辣椒炒肉、干炸刀鱼,外加一大海碗紫菜蛋花汤。
「那啥,菜齐了,你们爷俩慢慢喝。我娘家有点急事,得赶镇上最后一趟班车,就不陪你们了。」
婶子一边解围裙一边往外走,步履匆匆。
「啊?这……」
我脸上顿时有些挂不住,本来该我做东,结果让婶子忙活半天连口热乎饭都没吃上,这心里实在过意不去。
「没事,又不是外人。」陈叔摆摆手,从柜子里摸出一瓶白酒,「小满呐,整点?」
「行,陪您喝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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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平日里滴酒不沾,但看着陈叔殷切的眼神,这杯酒无论如何推脱不掉。
透明的液体在玻璃杯里晃荡,陈叔举杯:「啥也别说了,先走一个,垫垫底再吃菜。」
我的杯沿刻意比陈叔低了三分,清脆的碰撞声后,辛辣的液体顺着喉咙滚入胃袋。
「慢点喝,别呛着……」
「叔,这杯我敬您。小时候没少在您家蹭饭,没少受您照顾。」
几杯酒下肚,话匣子虽然打开了,气氛却逐渐凝滞。
陈叔只能问问我现在的工作生活,却极力避开小时候的话题,生怕勾起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伤心事。可我现在的世界离他太远,很多职场上的事他也听不懂。
聊着聊着,空气再次安静下来,只剩下咀嚼的声音。
「明天就回去了?」陈叔打破了沉默。
「对,明天走。」
「走的时候,去后山把那些山楂带上点吧。那玩意儿酸甜口的,味道正得很,不摘也是烂在地里,怪可惜的。」
我下意识地拒绝:「不带了,我不爱吃那玩意儿,倒牙。」
「瞎扯!」陈叔瞪大了眼睛,「你小时候最稀罕吃山楂了,忘了?」
我一愣:「啊?」
「你穿开裆裤那会儿,那个倔劲儿上来,哭得跟驴叫似的,谁哄都不好使。只要掰一块山楂塞你嘴里,立马破涕为笑。」陈叔比划着,「那时候你也就两三岁吧,估计是不记事儿。若不是因为你爱吃,老沈能费那个劲跑去种山楂树?他还不都是为了讨你这一口好?」
……
……
「咳咳。」见我发呆,陈叔有些尴尬地端起酒杯,「来,喝酒喝酒。」
「没事叔,我现在对沈福顺没那么大怨气了。要不是您那个电话,我都快把他这号人从记忆里删了。」
陈叔放下杯子,挠了挠花白的头发,又长长地叹了口气。他这副欲言又止的模样,像是有什么东西在他心里憋得难受。
「小满,你看叔喝多了没?」
「那肯定没有,您海量。」
「那你喝多了没?」
我晃了晃脑袋,虽然有些晕乎,但神智还算清醒:「也没,这就哪到哪啊。」
陈叔盯着我的眼睛,突然严肃起来:「那有些陈年旧事,我琢磨着,还是得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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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当年那晚,老沈为什么对你妈动手不?」
「还能因为啥,嫌我妈嫌贫爱富呗。」我冷笑一声。
「胡扯!老沈那人性子虽然闷,但绝对不是因为这点事就打老婆的人。」
陈叔这么一反驳,我也觉出点不对劲来。那晚还没吃饭,沈福顺进门时脸色就是铁青的,显然火气积攒了一路。
「那是为什么?」
「因为你妈外面有人了,被老沈知道了。」
「啊?」我手里的筷子差点掉桌上,「这怎么可能……都多少年前的事了……」
那时候沈福顺还年轻,我更没影儿呢。
在我的认知里,沈福顺和我妈就是经人介绍认识的,普普通通的农村夫妻,哪来的什么风花雪月。
陈叔点了根烟,烟雾缭绕中,往事被一点点剥开。
那年村里来了个省城的年轻人,背着画板,说是来写生。村里人哪懂这个,后来才知道是画画的。
那时候咱们村还没开发,有山有水,河边雏菊遍地,后山枫叶连天,景色确实迷人。那年轻人一来就不想走,借宿在陈叔家的一间闲置老屋里,房租给得痛快。
这城里来的文化人,皮白肉嫩,穿衣打扮透着股时髦劲儿,一来二去,就让我妈看对眼了。
先是带路去采风,后来给我妈画肖像,画着画着,两颗心就贴在了一起。
这事儿陈叔是怎么知道的?
有天半夜他去接老父亲,路过自家老屋,听见了动静。那会儿他也年轻,趴在门缝听了墙根。接完人回来,刚好撞见我妈从那屋里溜出来。
虽然是在农村,但这事儿也就是作风问题,陈叔没往心里去。他寻思着,那是省城来的金凤凰,条件好模样俊,换了谁家姑娘都得动心。
陈叔嘴严,这事儿烂在肚子里,连只言片语都没往外传。
大概过了大半年,那写生的年轻人回城了。一个人走的,没带我妈。
没过多久,我姥爷就开始给我妈张罗亲事。
经媒人撮合,认识了沈福顺。我妈那时是十里八乡出了名的俊俏,沈福顺那是做梦都没想到能娶这么个天仙回来,自然是一百个愿意。
沈福顺父母走得早,自己当家做主,两家一拍即合,婚事办得利索。婚后第二年,就有了我。
当时赶上我大姥爷生重病,大姥爷孤寡一生,姥爷姥姥便去城里照顾,这一去就在城里扎了根,再没回来。
村里这一支,就剩下沈福顺、我妈,还有襁褓中的我。
可如果陈叔守口如瓶,沈福顺又是怎么知道这段往事的?
「既然您没说,沈福顺怎么知道的?」
「唉」陈叔猛灌了一大口酒,辣得五官皱在一起,「就在你四岁那年,出事那年,那个画画的小白脸又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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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是旧情难忘回来看看,还是专程来找我妈的,反正人是回来了,还是住在陈叔家那间老屋。
那时候沈福顺在机械厂上班,早出晚归。我妈就趁着空档,又和那人搅和在了一起。河边的芦苇荡,后山的树林子,都留下了他们的脚印。
若是男未婚女未嫁,这叫追求爱情。可我妈这都结婚生娃了,这事儿办得确实不地道。
大年三十那天,沈福顺去城里卖完菜回来,路过陈叔家老屋,在门口捡到了一枚发卡。
那是他送给我妈的。
沈福顺当时就炸了,揪着陈叔逼问怎么回事。陈叔支支吾吾答不上来,沈福顺误以为是我妈和陈叔有一腿。
那时候陈叔刚当选村长,这要是传出和弟妹不清不楚的流言,那可是要塌天的。
被逼急了,陈叔只能半遮半掩地点了一句:「我又不住那屋,那是租出去的。」
沈福顺多精的人,立马就回过味儿来了。
于是他开始常常借口加班,实则暗中跟踪。
终于在那天,大年三十的下午,他亲眼看见我妈走进了那间老屋。
一切都串起来了。
我终于明白那天沈福顺为什么像疯了一样;
明白他为什么从小就逼着我赚钱,他是怕我将来没本事,也被媳妇嫌弃,重蹈他的覆辙;
更明白了他为什么对画画深恶痛绝,那是毁了他家的罪魁祸首。
一个可怕的念头如野草般在脑海里疯长……
小时候沈福顺对我的打骂,会不会是因为……我根本就不是他的种?
没等我问出口,陈叔涨红着脸,声音有些颤抖:「小满啊,你这条命,其实是老沈从阎王爷手里抢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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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意思?」我心脏猛地收缩。
「你妈跳河那天的事,你还记得多少?」
「我都记得。饺子撒了一地,风像刀子一样割脸,我妈披头散发边跑边哭,还有那个黑黢黢的冰窟窿。」
「你记得这么清楚,就没觉出不对劲?」陈叔反问。
「啊?」
「那天,你妈是打算抱着你一起跳下去的呀!」
「什么?!」
脑袋像是被重锤狠狠砸了一下,嗡嗡作响。那些破碎的记忆画面开始重组,却依然模糊不清。四岁的事情,大多只剩下一鳞半爪的片段。
「我记得……我没出门啊,是我妈自己穿着薄棉袄跑出去的……」
「那你怎么知道风像刀子?怎么知道你妈眼泪冻在脸上了?」
对啊!
如果我当时在屋里,怎么会有那样如临其境的寒冷记忆?
陈叔接着说出了真相:「那天你妈抱着你,先去了老屋找那个年轻人。具体说了啥没人知道,但肯定是吵崩了。」
「我猜……可能是她想让人家带着你们娘俩远走高飞,人家没同意。你妈觉得天塌了,谁都不要她了,这才起了绝心。」
我抓起酒瓶猛灌了一口,试图压下翻涌的情绪:「这些细节,您是怎么知道的?」
「你妈走后的第二天,那小子就收拾行李要跑,被我堵住问出来的。」
沈福顺一开始还在家生闷气,后来见天黑了人还没回,怕出事,就出来找。
他先找到了陈叔,两人分头寻。
看见我妈的时候,她已经抱着我往河中心跑了。
沈福顺发了疯一样追上去,在她纵身一跃的前一秒抓住了她的衣角。他在冰面上拼死挣扎,硬生生把你从你妈怀里抢了过来。
再想去拉大人的时候,人已经滑进了冰窟窿,转瞬就没了影。
他脱了棉袄就要往下跳,被随后赶到的陈叔死死抱住。
「你若是也死了,这孩子谁管?」
据陈叔说,那个除夕夜,沈福顺跪在冰面上,用拳头一下下砸着坚硬的冰层,砸得血肉模糊,哭声比狼嚎还惨。
最后是因为看着冻得瑟瑟发抖的我,他才没有跟着跳下去。
「那……沈福顺为什么不把真相说出来?」
「我问过他。他说,人死为大,既然都没了,就给她留个好名声吧,别让人戳脊梁骨说她是个破鞋。」
是啊,保全了我妈的名声,可他自己,却背负了一辈子逼死发妻的恶名。
其实那个寒冷的春节。
沈福顺才是那个真正溺水的人,他在绝望的深渊里挣扎,手里没有一根救命稻草。
他确实怕水。
不仅仅是因为那条河吞噬了妻子,更因为那条河,也淹死了当年的那个沈福顺。
我颤抖着问出了心底最深的恐惧:「叔,我是沈福顺亲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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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
陈叔缓缓摇了摇头,眼神复杂。
「老沈心里有数,他肯定算过日子。但他从没跟我提过,我也不好去揭这个疤。」
如果我不是亲生的,是那个画画留下的孽种,那他那些年的暴躁和动手,似乎都有了合理的解释。
「我劝过他,哪怕是为了自己心里舒坦,去做个亲子鉴定。他死活不同意。」
「为什么?」
「他原话是这么说的:做什么做?就算不是亲生的,难道我能把他扔雪地里冻死?那是条人命,喊了我爹,我就得养着。」
拒绝鉴定,或许是沈福顺最后的倔强,也是他给自己留的最后一点体面。
至于我到底是谁的种,我心里有了猜测,沈福顺心里恐怕更清楚。
那天晚上我喝得烂醉如泥,抱着酒瓶吐得昏天黑地。陈叔留宿,我非要回家,最后是他踉踉跄跄把我架回去的。我不放心他走夜路,又强撑着送他。
折腾完回到那个空荡荡的家,冷风一吹,酒醒了大半。
陈叔的话像是一场荒诞的梦,又像是一部逻辑生硬的电影。
知道了沈福顺的苦衷,可心里那个恨了多年的结,并没有立刻解开。恨已经成了一种习惯,甚至成了我与他之间唯一的纽带。
躺在那张散发着霉味、微微潮湿的被褥上,我想象着沈福顺这些年独自一人守着这个家,守着那些秘密,是怎么熬过来的。
越想越是辗转难眠。
翻来覆去间,总觉得枕头下面有什么东西硌得慌。
掀开一看,是个生锈的小铁盒。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抠开盖子。里面没有金银细软,只静静躺着两张纸。
第一张被折叠得整整齐齐,打开一看,是我高中离家前留给他的,凭记忆画的妈妈的素描。
第二张纸有些发黄起皱,边缘毛躁。
那是我小学时画给他的,幼稚笔触下的妈妈。
那一瞬间,泪水决堤。我终于明白,这个沉默寡言的男人,是靠着什么熬过了那些漫漫长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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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天刚蒙蒙亮我就醒了。
心里装着事,再也睡不着。于是披上外套,独自去了后山,想去看看沈福顺那片视若珍宝的山楂林。
红彤彤的果子挂满枝头,确实诱人。我摘了一些装进塑料袋,那是他特意为我种的味道。
「呜」
一声低沉的呜咽传来。
一条大黄狗蜷缩在树下,见我走近,先是警惕地嗅了嗅,随后像是认出了我的气味,摇着尾巴走开,四下张望,似乎在寻找那个熟悉的身影。
不一会儿,从草丛里又钻出五只半大的小狗。
其中一只格外眼熟,我仔细回忆,想起来沈福顺曾给我发过它的照片。
原来这就是他养的那窝狗。
对比了一下,确实如他所说,照片里那只最好看。
五只小狗里,四只随了妈是黄色,偏偏有一只是纯黑的。
但就属这只黑狗毛色最亮,体格最壮,想来是沈福顺爱屋及乌,没少给这个「异类」开小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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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走前,陈叔问我老房子怎么处置。
我说先留着吧,根在那儿,万一哪天累了想回来看看,好歹有个落脚的地方。
陈叔接过备用钥匙,答应帮我照看。
那六只狗,我决定全部带走。
托运是个大工程,我又没开车。费了一番周折,才联系到一家靠谱的宠物托运公司。
一切安顿妥当,告别了陈叔,我踏上了归途。
回程坐的高铁,出了站,拦了一辆出租车。
车里的电台正放着方磊的《依兰爱情故事》,略带戏谑又深情的调子在车厢里回荡。
「老妹儿啊,你等会儿啊,咱俩破个闷儿啊。」
……
「你红啦,我绿儿啦,还骂我没出息儿啊。」
……
「扔下孩子儿,你一转身儿,从此跑没音儿啊。」
……
「我活着是你的人儿啊,死了是你的鬼儿啊,你想咋地儿就咋地儿啊。」
……
歌词像是一把钝刀,一下下割着我的心。不知不觉,我已经泪流满面,泣不成声。
司机师傅透过后视镜频频打量我,眼神里带着几分关切。
「兄弟,怎么了这是?遇上难事了?」
我擦了一把模糊的视线,声音嘶哑:
「没事,我爸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