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的身份让她留下!13年的家暴受害者:追责比离婚更重要
发布时间:2025-12-18 14:07 浏览量:2
2024年5月,商文娟做了一个决定,她吞下两片止痛药,拉着12岁的儿子坐上出租车,司机问去哪儿,她答不上来,左耳还在嗡嗡作响,那是几天前丈夫在电梯里扇她耳光留下的,她只知道,必须在丈夫被释放前离开。[熊吉]
2009年25岁的商文娟在大连做房产销售,一次无意中,她在QQ上加了一个陌生人老罗,两人开始异地网恋,老罗的温柔让她心动。
最让她感动的是2011年那次见面,老罗从湖北恩施老家坐了20多小时长途车,专程到山东见她,他还手工绣了一个钱包,上面有两只企鹅和她的名字。
同事们都说:“这男孩真好,”半年后,她不顾母亲“再了解了解”的劝告,嫁给了他,但婚后的生活,完全不是她想象的样子。
2012年商文娟怀孕8个月,因为给小姑子送礼金的事,夫妻俩有了分歧,当时老罗月薪只有2000元,商文娟建议等孩子出生后再送,丈夫答应了,可当天夜里,睡梦中的她突然被什么东西砸在脸上,开灯后,丈夫跪在地上磕头认错,又用拳头猛砸墙壁直到流血。
商文娟一张嘴,血就涌进嘴里,眼睛很快肿了起来,第二天有同事来访,她撒谎说:“我夜里上厕所没开灯,自己磕的,”这是第一次,但远不是最后一次。
孩子出生后,暴力迅速升级,坐月子期间,因为请婆婆换掉带绒毛的衣服,商文娟又挨了打,此后十多年,只要丈夫回家,她就得挨打,从卧室到楼道,从家里到电梯,施暴地点不断变化,唯一不变的是频率每周或每半月一次。
商文娟的身体出现了多处损伤:心脏问题、听力下降、腰部损伤,长期的恐惧和暴力导致了应激反应,她出现了失禁症状。
暴力也波及到儿子,丈夫曾以教游泳为名将孩子的头按在水里,孩子拼命挣扎,从那以后,儿子睡觉从不关门,他说:“妈妈,我得随时能救你。”
她不是没有反抗过,13年间,商文娟报警近20次,但每次警察来了,丈夫都说“两口子吵架”,事情就这样不了了之,2020年丈夫调回恩施工作后,情况变得更糟,那几年她遭受了上百次家暴,有一次报警后,一位工作人员竟反问她:“你没有错吗?”
她陷入了“报警—调解—再施暴”的死循环,2023年法院下达了人身保护令,但保护令并没有真正保护她,丈夫依然继续施暴,有一次甚至用被子捂住她的头,差点让她窒息,最后是儿子不断哀求他才松手。
2024年5月,那天电梯监控拍下了丈夫殴打商文娟的完整画面,这段视频成为关键证据,老罗被行政拘留,商文娟知道,这是她和孩子逃离的唯一机会。
她从街道得知,原本要拘留十天的丈夫,第七天就要释放,她收拾了所有能带走的东西:儿子的课本、自己的医疗记录、报警回执。
她叫了辆出租车,带着儿子匆匆离开,没有目的地,先离开再说,车子在高速上开了三四个小时,司机默默递来矿泉水和面包,给睡着的孩子盖上外套,这个陌生人的善意,让商文娟紧绷的神经终于松弛下来。
她们最终到了大连,商文娟靠网络带货维持生活,在一间小屋里,她花99元买了串彩灯,把房间布置得亮堂一些,但她没有就此止步,商文娟找到了专门为家暴妇女维权的律师杨安明,她说:“离婚已经不重要了,我要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她开始在网络平台分享自己的经历,抖音账号很快有了1万多关注者,每天收到十几条私信,12月15日湖北恩施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商文娟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罗某的虐待罪。
庭审中,罗某承认打了妻子,但反称自己才是受害者,长期遭受“精神摧残、经济控制”,他的辩护律师说这只是“家庭内部矛盾”。
司法鉴定显示商文娟的伤情为轻微伤,根据法律规定,造成轻微伤即属虐待“情节恶劣”,应当定罪处罚,但要实现更严厉的惩罚,还需要更多证据。
案件没有当庭宣判,商文娟和律师坚决拒绝调解,而罗某表示可以接受调解,律师杨安明说,家暴案件的难点在于证明伤害后果与暴力行为的因果关系,很多受害者在保护令期间仍被施暴,因为执行存在滞后性,威慑力也会随时间递减。
受害者应第一时间报警脱离危险,并收集监控、录音、医疗记录等证据,“打破循环的力量,在于结束关系的决心。”
关于商文娟的故事,评论区炸开了锅。
“这种男人必须严惩! 电梯里打人、坐月子下狠手、连孩子都不放过,这已经不是家暴,是故意伤害罪!支持商文娟追究到底,希望法律给她一个公道!”
“经济独立太重要了! 很多姐妹不敢离婚,就是因为没钱、没地方去,社会支持系统得跟上,比如提供临时庇护所、法律援助,让她们有路可退。”
“家暴只有0次和无数次! 那些保证书、下跪道歉都是套路!姐妹们遇到动手的,第一次就要果断离开,心软换不来改变!”
“陌生人的善意真暖心! 逃亡路上司机递来的面包和矿泉水,可能就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我们每个人都可以成为那束微光。”
你身边有人遭遇家暴,你会怎么做?或者你觉得社会还可以从哪些方面帮助她们打破沉默? 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看法!
信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