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女子遇害案后续:新华社曝结果,凶手被判死缓,妈妈提起抗诉

发布时间:2025-12-20 17:49  浏览量:2

很多人都在劝紫雅妈妈“不要上诉了”,对方已经鉴定为精神分裂症了,也得到相应的惩罚,应该放下好好替女儿活着。

但只有母亲才能懂失去女儿的这份悲痛的心情,精神病不该成为借口。

12月20日,为期一年多的“成都女子家门口遇害案”一审结果终于宣判了。

据新华社的报道,被告人梁某莹故意S人蕞成立了,但法院的判决不是立即执行S刑,而是S缓,缓期两年执行。

原来,在庭审宣判期间,梁某莹拿出一份“精神分裂症”的鉴定报告,试图通过“正当防卫”的说辞来减轻刑罚。

但臧律师明确指出对方狡辩的前后矛盾,成功阻止她利用“正当防卫”的理由来减轻刑罚。

但她提供的“精神分裂”鉴定还是起到一定作用,成功为她争取到从轻处罚的结果,所以是判决缓期两年执行。

大家都知道,缓期执行还是给到梁某莹争取减轻刑罚的机会,只要她在这两年时间里表现出色,就会有机会拿掉S刑的处罚,改为无期。

紫雅妈妈也清楚这一点,由始至终,她的诉求就只有一个,坚定要求判决梁某莹S刑,立即执行的那种。

这一点她在开庭前就已经表明态度,如果一审没有得到她想要的结果,她就会提起抗诉。

对于紫雅妈妈的表态,网友也是支持的,梁某莹当着保安的制止还能作出行凶行为,要是不立即执行,谁都无法保证两年时间里会发生什么。

但也有网友觉得S缓这个结果很公平,先看其表现,要是言行举止都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的意识和行为标准,也有可能恢复S刑执行。

无论是那种结果,对于紫雅妈妈来说都是一种煎熬,看到她苍老的面孔,满头的白发,能想象到这位母亲每一分一秒是怎么走过来的,要是可以,还是如她所愿,立即执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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