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子鉴定遭拒男子将妻子踢成轻伤,女方父亲承认女儿出轨
发布时间:2025-12-28 18:24 浏览量:1
男子杨某怀疑自己的小孩不是亲生的,便想带女儿去做亲子鉴定,但是却遭到妻子谢某阻拦,在此过程中杨某将妻子打至轻伤二级。
近日从裁判文书网了解到,杨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一审法院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公诉机关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杨某与被害人谢某系夫妻关系,2025年5月因家庭矛盾,互相发生辱骂、殴打。在殴打的过程中造成谢某肋骨受伤,后经亳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谢某的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二级。
一审判决书显示,杨某在供述中称,自己一直在上海工作,到今年五一假期期间才从上海返回家中。“我心里怀疑我的小孩不是我亲生的,就准备带小孩去做亲子鉴定,我就剪小孩的指甲盖还有头发准备去做亲子鉴定,但是妻子不同意去,这就让我心里更加怀疑小孩不是我亲生的,然后我俩就骂起来了。”
杨某称,在此过程中他动手打了对方,其中一脚踹在了谢某肚子上,然后谢某就跑出家中,杨某和谢某的女儿随后报了警。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故意伤害他人,致一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予以支持,量刑建议适当,予以采纳。案发后,被告人杨某经电话通知到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杨某主动认罪认罚,签具认罪认罚具结书,可予以从宽处理。
一审法院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杨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同时,判处杨某赔偿谢某各项损失12000余元。
本案核心是亲子鉴定。在本案中,女方父亲表示承认女儿出轨。
如果一方怀疑孩子非亲生,另一方坚决不同意做亲子鉴定,该怎么办?
其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九条,父或者母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否认亲子关系,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否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