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五年发现女儿非亲生,男子登报寻亲:养出感情了
发布时间:2025-12-28 02:14 浏览量:2
近日,湖南永州一则特殊的寻亲公告引发关注。公告称,2020年,38岁的蒋先生(化名)与女友非婚生育一女孩,因孩子上学需上户口,按规定进行亲子鉴定,结果却显示孩子并非他亲生。其女友已于2021年分开,至今无法联系。现由蒋先生抚养的孩子,正通过登报方式寻找亲生父母,逾期将依法处置。
“快生的时候,就觉得孩子不是自己的”
蒋先生向媒体讲述,他与孩子母亲乐女士(化名)是同一个县的老乡,两家仅隔几个村。2019年,经人介绍相识恋爱,他给付了彩礼后,乐女士来到他家与他同居,但两人并未办理婚礼和结婚证。
同居约半年后,乐女士生下了女儿。“快生的时候,就觉得孩子不是自己的,因为和我在一起不久。”蒋先生坦言,当时就已心存疑虑。此后,因乐女士与前男友仍有联系及家庭矛盾,她在2021年选择了离开,删除了所有联系方式,从此再无音讯,也未曾回来探望过孩子。
为上学落户犯难,登报寻亲是法定程序
女友离开后,孩子一直由蒋先生及其母亲在永州老家抚养,如今孩子已年满5岁,即将面临上小学的问题。今年,蒋先生在为孩子办理户口时,按规定流程进行了亲子鉴定,结果证实了孩子非亲生。派出所工作人员告知他,由于无法随他落户,孩子目前只能先上镇上集体户口,而登报寻亲是办理此类户口必须履行的规定程序。
当地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对此表示,孩子的亲生父母应该能找到,其不愿抚养的行为本身是不对的,甚至可能涉嫌遗弃。同时,该工作人员指出,蒋先生作为非亲属的单身男性,在法律上想要领养这个女孩“很难”,因为异性领养需满足严格的法定条件,例如年龄需相差40周岁以上。
“养了这么久了,多少有点感情了”
尽管孩子非亲生,且面临复杂的法律困境,蒋先生仍对抚养他长大的女孩感情深厚。他目前单身在广东东莞工作,孩子由老家的母亲照顾。
“如果父母找不到,我就申请领养,把她抚养长大。”蒋先生说,“养了这么久了,多少有点感情了。”他表示,发布寻亲公告是希望能找到孩子亲生父母进行协商。若最终寻找无果,他愿意申请领养,继续承担起父亲的责任。
律师解读:若寻亲无果,孩子将如何安置?
针对此事,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姚志斗律师解读称,若孩子亲生父母始终无法找到,将如何安置需依法确定。对于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依法被收养。同时,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亲属有法定的抚养义务。如果没有这些监护人,则由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保障其基本生活、教育和医疗。
此事件也折射出非婚生子女在户口登记中可能遇到的现实难题。根据湖南省相关政策,非婚生育新生儿遵循随父或随母自愿落户的原则。若选择随父落户,必须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蒋先生的遭遇,正是这一规定下的特殊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