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要退学为女友还债,上海妈妈花18万找律师“劝分手”,人没劝回钱也不退了:“刷新认知!”
发布时间:2026-01-27 10:27 浏览量:1
近日,上海全女士向媒体反应称,自己遭遇高额律师费退费困难,直呼:“真的刷新认知!我原来以为律师都是正义象征,没想到和强盗一样!”相关合同内容及服务性质已引发法律界人士质疑。
全女士说,儿子在澳洲留学期间与一女生坠入爱河。两个月后,儿子告诉全女士,女友家遭遇变故需要30万元还债。
察觉到儿子可能被骗,全女士拒绝了儿子的请求。然而,儿子情绪激动,表示将通过打工筹钱,甚至提出退学回国工作的打算。
全女士情急之下在网上联系了位于上海南京西路的“申沪律师事务所”,寻求专业帮助。该律所向全女士表示,可立即启动“法律专项服务”,派律师前往澳洲,联系澳洲学校、当地警方,协助其儿子继续完成学业并处理感情纠纷。
全女士随后与律所签订合同,支付律师费18万元(不含律师赴澳差旅费用)。
然而,合同签署次日,全女士的儿子已自行乘机返回上海。此后,全女士带律师前往机场试图劝说无果。几天后她得知,儿子在回国前已在澳洲办理退学手续,并已与女友同居。
在“保学业”和“劝分手”两项核心目标均未实现的情况下,全女士找到律所要求退费。但律所表示,合同中明确约定“律师费不退”,若客户单方面解除合同,还需额外支付30%的违约金。经多次协商,律所表示最多只能退7~8万元。
全女士认为,律所实际仅提供了机场接机、一次派出所调解、发送劝说短信及调取女方户籍资料等服务,收费明显过高。目前全女士仍拒绝接受该退费方案,并已经向上级司法行政部门投诉。
针对该事件,律师张玉霞表示,所谓“劝分手”“保学业”并非法律服务范畴。
张玉霞律师指出,一般而言在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情况下,客户提出解约,律所应当按律师的实际工作量结算费用,所谓“签了合同就不退费”的条款,是显失公平的格式条款。不仅如此,合同中“客户自行协商、调解、和解的,律师费不退,客户还需需付 30% 违约金”的条款,也侵犯了当事人的法定权益、违反了律师服务收费规定:“律师不能利用专业优势剥夺客户的和解、调解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