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A果然没说错!常州小满妈妈发视频控诉:德国老公卷款跑路,而她得背470万外债 一摞贷款合同,全是她自己名字

发布时间:2026-02-02 09:18  浏览量:1

一摞贷款合同,全是她自己的名字,德国老公卷款跑路,留下470万债务——常州小满妈妈的故事,揭开了跨国婚姻中多少不为人知的风险。

2026年2月2日,常州小满妈妈的遭遇在网络上引发热议。她的德国丈夫声称“外国人贷不了款”,哄骗她独自签下多笔贷款合同,随后卷款跑路回国,留下高达470万的巨额债务。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否成立?

根据我国相关政策,境外人士在境内确实面临一定的贷款限制。外国人在中国贷款购房存在较多限制,港澳地区居民贷款成数最高可达7成,但海外人士及中国台湾地区居民不可以贷款,只能向部分银行申请个人贷款。这也印证了小满妈妈德国丈夫所说的“外国人贷不了款”有一定事实基础。

问题在于,即便外籍配偶确实难以直接贷款,这也不应成为中方配偶独自承担全部贷款风险的理由。中外夫妻完全可以采取共同借款、财产共担的方式,而不是由一方单独签字借款。

在实际操作中,确有外籍配偶因身份问题无法直接贷款,但正当的做法是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合法融资方案,而非让一方承担全部债务风险。

小满妈妈的遭遇并非孤例。近年来,随着国际交往日益密切,我国居民与外国籍人士缔结婚姻的数量逐年增多,随之而来的婚姻欺诈与经济诈骗案例也频频发生。

涉外婚姻中存在的经济风险主要有几种表现形式:一是婚后短期内以各种理由索要大额钱财,如寄钱给“家人”、投资、治病等;二是通过虚构理由获取高额彩礼后失联;三是类似小满妈妈遭遇的诱导中方配偶承担全部债务的情况。

这些经济陷阱往往建立在信息不对称的基础上。外方配偶可能利用中方对国外情况不了解、对国际婚姻法律不熟悉等弱点,精心设计经济骗局。

更令人忧心的是,当出现经济纠纷时,由于涉及不同国家的法律体系,受害者维权难度大大增加。一旦外方配偶离境回国,追责过程就变得异常复杂,甚至可能面临“赢了官司难执行”的困境。

面对小满妈妈这样的处境,法律提供了哪些救济途径?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这意味着,如果小满妈妈能够证明德国丈夫的行为属于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离婚诉讼中,可以主张对方少分或不分财产。

受害者应尽快采取行动:收集所有能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单、股票账户信息等,同时重点收集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像银行转账流水、消费记录、与他人的异常资金往来凭证。

可以考虑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防止财产进一步流失。如果有证据表明对方可能会挥霍、转移被卷走的财产,应尽快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以保障将来判决能够顺利执行。

考虑到跨国追责的复杂性,建议受害者尽快咨询专业律师,制定合适的维权策略。律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分析案件走向,指导进行后续的法律操作。

跨国婚姻本身并无对错,但确实需要更加谨慎的态度和更充分的准备。对于正在考虑或已经处于跨国婚姻关系中的人士,以下几点建议或许能帮助规避风险:

加强婚前了解:结婚前男女双方一定要相互了解,要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减少婚后因性格不合等原因而出现离婚、逃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不要轻信介绍人的花言巧语,以防上当受骗。

核实对方身份与婚史:要求外籍配偶出示有效护照和我国的合法有效签证。若对方是非法入境、非法居留,将面临罚款或拘留的处罚、并可能被遣送回国。同时,通过可靠途径核实对方在来源国的婚姻状况,避免重婚风险。

建立健康的财务关系:跨国夫妻应当建立透明、平等的财务安排,避免所有资产和债务都集中在一方名下。重大财务决策必须双方共同商议,切勿轻信“外国人不能贷款”等单方面说辞。

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外籍配偶在中国合法停留居留,必须持有效护照、签证或居留许可。中方配偶应定期检查外籍配偶护照及签证有效期,避免造成非法居留。同时,外籍配偶不得随意就业,非法就业将被依法处罚。

保留证据以防万一:无论是转账记录、合同文件还是聊天记录,都应当妥善保存,这些能在法律程序中增强自身主张的可信度。

跨国婚姻是建立在平等、自愿、感情基础上的法律关系,任何形式的欺骗和利用都是非法的。常州小满妈妈的遭遇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在追求跨国爱情的同时,务必保持理性,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才能让婚姻真正成为幸福的港湾,而不是债务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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