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孕期被疑出轨,亲子鉴定后公公转650万,离婚被要回法院判了

发布时间:2026-02-11 15:37  浏览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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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夫妻闹离婚,公公竟把儿子儿媳,告上法庭追讨购房款。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估计此案对很多方面都是一个提醒与教训。

上海的小谢与小唐于

2020年结婚

。男方家境优渥,早已备妥价值千万的婚房。在旁人眼中,这原是一段门当户对的良缘。

2023年4月至6月期间

,正值妻子小谢怀孕阶段。她意外发现丈夫小唐隐瞒了此前婚史。小唐非但不反省自身,反而反复质疑妻子腹中胎儿非其亲生,执意要求进行亲子鉴定。

鉴定结果证实孩子确为亲生。此时,小谢感到极度不满,想要打掉孩子并提出离婚。为安抚儿媳,公公老唐选择了最为直接的方式。

2023年4月至6月间,老唐分三次向小谢

转账共计650万元

。每笔转账备注均清晰写明为

“购房款”

。该笔资金最终被用于购买一套学区房,且产权直接登记在小谢个人名下。

2023年6月,孩子平安出生。同年9月,两人正式分居,小谢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此时,老唐将儿子与儿媳共同告上法庭,诉请返还650万元。法院经审理后驳回了其诉求,认定该款项性质为

赠与而非借款。

如何看待此事?我有以下三点看法:

第一点,

法院判决并没有问题。根据“共债共签”原则,借条仅由小唐一人签署,且无任何证据表明小谢对此笔借款知情、同意或事后予以追认,完全不符合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基础。

此外,老唐转账时明确备注

“购房款”

,与其所主张的借款性质自相矛盾。同时,该房产

登记于小谢个人名下

,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此款项根本无法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显然,该情况不符合债务的认定要件,而

属于赠与法律关系

。因此,法院驳回了老唐的诉讼请求,该笔款项无需返还。

第二点,为何说此事构成一种提醒?

请看:小唐婚前隐瞒个人婚史,婚后又不尊重配偶,无端怀疑妻子与他人存在不当关系,质疑胎儿血缘。

这正如俗语所说:“自己一身白毛,却说别人是妖精。”因其自身存在隐瞒婚史的不忠行为,便以己度人,推定对方也不忠,进而要求亲子鉴定,这无疑对配偶造成了严重伤害。

这个时候,老唐并没有着力修补情感裂痕、解决尊重缺失的根本问题,而是试图通过巨额转账,赠与650万元并购买学区房,来维系家庭完整、保住孩子。其处理方式显然偏离正轨。

第三点,

婚姻关系必然建立在尊重与理解、诚实与忠诚的基础之上。唯此,婚姻方能持久稳固。婚姻不仅是情感的连结,也是财产与责任的共同体。

此案也提醒我们:亲属间进行大额转账时,务必清晰备注款项性质,并履行完备的法律手续。

否则,一旦关系破裂、反目成仇,再想追回款项将十分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