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公布春假安排,可连休6天
发布时间:2026-02-25 16:31 浏览量:1
近期,江苏多地相继发布了2026年的春秋假安排。 南京、扬州、苏州、常州、盐城、连云港、宿迁等地的春假放假时间均为4月1日-3日,和4月4日-6日的清明假期连休,形成6天假期。
出行平台数据显示,政策发布当天,江苏省用户关于“春假出游”“亲子游”“清明错峰游”等关键词的搜索量快速上升,较前一日增长超过120%。从目的地来看,江苏省内及周边省份的景区门票、主题酒店、度假套餐等产品关注度上涨较快。旅行主题方面,以亲子研学、文化体验、休闲度假等为主题的“酒店+景区”组合产品更受亲子家庭青睐,搜索热度和咨询量增长显著。
此外,在“6天连休”拼假效应助推下,江苏省长线亲子游关注度也呈升温态势。数据显示,政策公布当天,平台内4月初出发的国内长线游及出境游相关搜索量均有明显上涨。国内方向,海南三亚、云南西双版纳、广西北海等气候温暖、适合亲子度假的远程目的地关注度提升显著。出境方面,飞行时长适中的韩国、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地成为亲子客群“拼假”出游的热门选择。
“春假+清明节”连贯的假期安排不仅释放了周边游需求,也为家庭亲子客群进行中长线旅行规划创造了有利条件,有望推动春季旅游市场形成短途与长线并旺的消费格局。
专业人士认为,江苏此次将中小学春秋假与职工带薪错峰休假统筹安排,创新性地打通了家庭出游的时间瓶颈。这一政策若顺利落地,不仅会缓解黄金周“扎堆出游”的压力,更可能催生围绕春秋假期的全新旅游产品体系。
2026年2月24日,新春上班第一天,安徽省政府新闻办举办发布会,发布《关于巩固拓展经济稳中向好势头若干政策举措》,明确落实带薪错峰休假和中小学春秋假。
截至目前,已有包括浙江省、江苏省、四川省、湖北恩施州、广东佛山、陕西汉中等地试点探索实施春秋假,还有多地正在研究春秋假。
2025年3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明确“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探索设置中小学春秋假。”
2025年9月5日,商务部等9部门印发《关于扩大服务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明确“优化学生假期安排,完善配套政策。在放假总天数和教学时间总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气候条件、生产安排、职工带薪休假制度落实等因素,科学调整每学年的教学和放假时间,探索设置中小学春秋假,相应缩短寒暑假时间,增加旅游出行等服务消费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