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66岁单亲妈妈立遗嘱,把遗产留给已婚的独生女儿一人继承:夫妻关系难预计,想给她一个保障
发布时间:2026-04-17 18:04 浏览量:1
单亲妈妈独自抚养女儿成人,年过六旬,为人父母又想着给孩子的未来“托底”。
近日,66岁的邓女士(化名)来到中华遗嘱库广州荔湾分库立下遗嘱,将名下的房产留给已婚的独生女。邓女士告诉记者,其丈夫在女儿8岁时即去世,她独自将女儿拉扯大。
如今,女儿已经结婚,也有了自己的女儿。一家老小都居住在邓女士名下的房子里,女婿在附近还租了房,方便其父母时常来探亲。
“夫妻关系,将来的事好难预计,以防万一,还是希望能给女儿一个保障。”邓女士深知独自一人抚养女儿的不易,于是未雨绸缪,立下遗嘱,明确其名下房产由女儿一人继承,也避免日后的矛盾纠纷。“心里的石头落了地,也算是完成了一件大事。”邓女士说。
中华遗嘱库广州荔湾分库项目志愿者蒋懿杰表示,
很多父母认为“独生子女将来自然继承全部财产”,但这是一个很大的误区。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受赠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这意味着,如果父母没有立遗嘱,或者遗嘱中没有特别注明,那么独生子女在婚姻存续期间从父母那里继承的遗产,就会成为与配偶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将来婚姻出现变故,这笔财产在离婚时很可能会被分割,另一方有权主张分割其中一半的份额。所以,邓女士的担忧并非多余。
蒋懿杰说,根据民法典规定,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同时也要提醒,遗嘱的订立必须符合法定形式要件,以确保遗嘱的法律效力。蒋懿杰建议,尽早规划,不要觉得遗嘱是“身后事”就拖延。遗嘱中必须明确写出“指定继承”的条款。市民可选择专业机构协助,确保遗嘱形式合法、内容清晰、保管安全。遗嘱订立后,如果家庭或财产状况发生变化,也需要及时更新遗嘱。财产传承不只是一纸法律文书,更是父母对子女的牵挂和长远的守护。提前用法律工具做好安排,既能让父母心安,也能让子女在面对人生风雨时有坚实的底气。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何瑞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