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巾帼暖心护航】 “一律阳光”普法(三十一)
发布时间:2026-04-21 19:14 浏览量:3
巾帼暖心护航
一律阳光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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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长春市妇联继续推动“建设法治长春·巾帼在行动”活动向纵深发展,持续打造“巾帼暖心护航 ‘一律阳光’普法”系列宣传栏目,与市律师行业妇联开展深度合作,利用“长春女性”微信号、抖音号、视频号等平台,以普法短视频的形式,将最新、最热的法律知识送到妇女群众身边,提升广大妇女法治素养和依法维权能力。
律师说案
第三十一期:对方拒绝做亲子鉴定,我们能强制要求吗?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条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九条
父或者母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否认亲子关系,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否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父或者母以及成年子女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孙 萌
| 律 师
北京市君泽君(长春)律师事务所党总支副书记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省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专委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