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离婚律师:同居未婚生子,男方拒做亲子鉴定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6-04-22 19:20  浏览量:3

情侣同居生了孩子,分手后男方不承认孩子是自己的,拒绝做亲子鉴定,也拒绝付抚养费。孩子的权益怎么保障?

董某和林某曾经是恋人,长期同居。2012年,两人有了一个孩子。后来感情破裂,董某不承认自己是孩子父亲,也不肯付抚养费。林某作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把董某告上法庭,要求确认亲子关系、支付抚养费。

林某拿出了怀孕、生产时的住院病历、入院记录、分娩记录,上面写的紧急联系人都是董某。法院还调取了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母亲林某,父亲董某,还有董某亲笔签名领取的记录。另外,剖宫产手术知情同意书上,林某和董某都签了名。

林某申请做亲子鉴定,法院问董某要不要配合,董某没回应。

法院判决:推定董某和孩子存在亲子关系,董某要按月支付抚养费。董某不服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法院为什么这么判?

因为法律有一条明确规定:

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提供了必要证据,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法院可以认定亲子关系成立。

本案中,林某拿出的出生医学证明、手术同意书、住院记录,已经足够证明董某在孩子出生时是认可自己父亲身份的。董某拿不出反证,又不肯做亲子鉴定,那法院就依法推定他是孩子父亲。

李律师提醒:

第一,认定亲子关系不一定非要DNA亲子鉴定。如果你有出生医学证明、对方签过字的医院文件、聊天记录等证据,对方不肯做亲子鉴定,法院可以直接推定。

第二,非婚生子和婚生子权利一样。不管父母有没有结婚,孩子是无辜的。生父不能以“没结婚”为由拒绝养孩子。

第三,如果你是孩子母亲,保留好这些证据:出生医学证明、住院时对方签字的文件、产检记录、聊天记录。对方不认的时候,这些就是你的底牌。

我是李晓娟律师,只办婚姻家事案件,非婚生子女抚养问题可以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