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紫雅妈妈”就网暴提起刑事自诉

发布时间:2026-04-30 09:01  浏览量:2

近日,备受社会关注的成都“紫雅妈妈”网暴案迎来关键性进展。当事人李女士(网名“紫雅妈妈”)正式向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指控多名长期对其进行恶意诽谤、侮辱及人肉搜索的网络用户涉嫌犯有侮辱罪与诽谤罪。这一举动标志着该起持续数月的网络暴力事件从舆论谴责层面正式转入严肃的司法追责程序。

据悉,李女士因在社交平台分享其女儿“紫雅”的日常生活及成长点滴而积累了一定关注度。然而,自年初以来,部分网民开始进行无端揣测与恶意攻击。起初仅是零星的负面评论,随后迅速演变为有组织的网络围攻。通过拼接照片、编造虚假故事、泄露家庭住址及孩子学校信息等手段,对李女士及其家人实施了长达数月的持续性骚扰。

据李女士提供的证据显示,其在短时间内收到了数千条辱骂私信,家门口曾出现不明身份的蹲守人员,孩子的正常学习生活受到严重干扰,导致其本人患上重度焦虑抑郁,家庭陷入极度恐慌之中。

面对愈演愈烈的网暴浪潮,李女士前期曾尝试通过平台投诉、报警等方式维权,但受限于网络匿名性、取证难度大以及行政处理周期长等因素,使得施暴者愈发肆无忌惮。在咨询专业律师团队后,李女士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在本次提交的自诉状中,李女士详细列举了数十名主要侵权人的具体犯罪事实,并附带了经过公证的电子数据证据链,包括截图、录屏、IP 地址追踪报告以及精神损害鉴定意见等。她主张,被告人在信息网络平台上公然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不仅严重损害了其名誉权,更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李女士表示:“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键盘侠不能成为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我提起刑事自诉,不仅是为了维护自己和家人的尊严,更是希望以此案为契机,让所有施暴者明白,隔着屏幕作恶同样要付出沉重的法律代价。”

法律界人士指出,“紫雅妈妈”案的刑事自诉具有重要的标杆意义。长期以来,网络暴力案件多停留在民事侵权赔偿或行政处罚层面,震慑力相对有限。而刑事自诉程序的启动,意味着受害者可以直接追究施暴者的刑事责任,一旦罪名成立,被告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

近年来,随着最高法、最高检及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国家层面对网暴治理的力度空前加大。意见明确强调了要畅通公诉与自诉的衔接机制,对于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网暴行为,公安机关应主动介入立案侦查。成都“紫雅妈妈”案的推进,正是这一政策导向在地方法治实践中的生动体现。

此案的发生也再次引发了全社会对于网络伦理与法治精神的深层思考。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言论自由的边界何在?如何在享受互联网便利的同时,守住道德与法律的底线?“紫雅妈妈”的勇敢反击,无疑给所有网民敲响了警钟。网络空间的清朗需要每一位参与者的共同呵护,任何试图通过践踏他人尊严来博取流量或宣泄情绪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