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亲妈妈被羁押821天后无罪释放,警方终撤案,国家赔偿将重启

发布时间:2026-05-02 18:47  浏览量:4

近日,41岁单亲妈妈史玉辉因“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羁押821天后无罪释放,申请国家赔偿仅13天即被警方以“骗取银行贷款”为由叫停一事引发广泛关注。5月2日,史玉辉收到海南省昌江县公安局出具的《撤销案件决定书》,认定其被指控的事实不构成犯罪,依法撤销此案。随着案件撤销,此前因立案而中止的刑事赔偿程序将重新启动,史玉辉有望近期获得821天人身自由赔偿金及精神抚慰金等赔偿。

此前,史玉辉于2021年8月被昌江县公安局从办公室带走,后因证据不足,海南省人民检察院于2025年5月作出不起诉决定。同年8月检察机关同意国家赔偿,但13天后昌江警方以“骗取银行贷款”为由再次立案,赔偿中止。而该“骗贷”指控在原涉黑案判决中已被认定不构成犯罪。4月27日,昌江县委政法委专程赴河南洛阳为史玉辉完善办案程序。目前,史玉辉表示等待赔偿落实。(综合大象新闻、大河报等)

从被铐走时的茫然,到看守所里“认罪判一年半、不认罪判两年”的劝说,再到拿到不起诉决定书时的解脱——史玉辉用了821天。然而,当她好不容易拿到国家赔偿决定书,仅仅13天后,一纸“重新立案”通知又让希望戛然而止。巧合的是,新立的“骗贷”罪名,在刚刚审结的涉黑案判决中早已明确“不构成犯罪”。更令人不安的是,检察院工作人员面对“是否会到期再立新案”的追问时,竟回答“不排除这种可能”。

这句话,暴露了一个冰冷的现实:对于手握公权力的办案机关而言,“再立案”有时成了一种成本极低的工具——可以合法中止赔偿、延长程序、消磨当事人的耐心。而对于一个被无辜关押近两年半的单亲妈妈来说,每一次“再立案”都是一次新的精神酷刑。

好在,在舆论监督和上级介入下,昌江警方最终撤销了案件,赔偿有望重启。但此事留下的追问远未结束:当初以“骗贷”为由再立案,依据究竟是什么?如果史玉辉没有求助媒体,这个案子会不会被无限期“挂”下去?那些导致冤案的责任人,是否会被追责?

国家赔偿制度设立的初衷,不仅是对无辜受害者的经济补偿,更是对公权力的纠错和监督。如果“以新案阻旧赔”成为规避赔偿的潜规则,那无异于对法治精神的二次伤害。史玉辉是幸运的,她的案子被看见了、被纠正了。但我们更希望,每一桩冤案都能有同样的幸运,而不用靠“上热搜”才能换来迟到的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