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说法丨离婚后男方一直拖欠抚养费,单亲妈妈该怎么办?这些母亲权益知识请了解

发布时间:2026-05-09 09:38  浏览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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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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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提离婚,女方不想离怎么办?

答:

法律给予母亲更多的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明确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也就是说,在女方怀孕期间,离婚的主动权更多是掌握在女方手里,男方原则上不能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如果男方在此期间起诉,法院将不予受理或者裁定驳回起诉。

02

为了照顾孩子当了多年全职妈妈,感情破裂要离婚时,才发现家里的存款都被丈夫转移了,这时女方该如何主张权利?

答:

为家庭付出的无偿劳动,其价值在法律上是受到保护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同时,针对丈夫转移共同财产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也作出了惩罚性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女方若发现男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仍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三年内,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

03

离婚后女方成为了单亲妈妈,男方一直拖欠抚养费,女方该怎么办?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十七条第一款

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未按照离婚协议约定或者判决、调解书给付抚养费,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其支付欠付的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不因离婚而免除。如果男方无故拖欠抚养费,女方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为孩子维权。若手中已有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若是协议离婚,女方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男方一次性补付全部拖欠的抚养费,并明确后续的给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