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暗藏“吃人”竖井:两名男童从6米高处坠落,一人重伤开颅昏迷10天,妈妈崩溃:今天是他生日,孩子还没醒;物业拒先行垫付医药费
发布时间:2026-05-10 19:30 浏览量:1
5月10日,据媒体报道,天津市东丽区融湖景苑小区129号楼外墙根的土坡,当小智(化名)和另一名年纪相仿的小伙伴爬上台面玩耍时,突然间,台面塌了下去,两个小男孩瞬间掉入6米多深的竖井。
其中一个男孩顺着竖井内壁的梯子爬上来呼救,而小智头部着地、满是鲜血,哼哼了几声,便陷入了昏迷……
事发地点已打了围挡
记者了解到,当时,两个孩子踩破无防护、无警示的薄金属板盖板坠井,其中小智颅骨、肱骨、肋骨多处骨折,颅脑严重受损,当晚紧急接受开颅手术。井内有攀爬铁架和敞开的厚重防火门,井底血迹明显,小智的帽子半边被鲜血浸染,家属怀疑孩子头部撞击铁门致重伤。事发后涉事物业表示需等待官方责任认定,拒绝先行垫付医药费。
受伤男童在医院接受治疗(受访者供图)
竖井下方(受访者供图)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鲁宁分析,如果事发地确属于人防竖井,开发商作为建设单位,对人防工程负有建设、验收、交付义务,竖井先天无防护、无警示,属于交付时即存在安全缺陷,应承担赔偿责任;施工单位未按规范设置防护、围挡、盖板、防坠设施,工程质量不合格,应与开发商承担连带责任。
同时,设计单位如未按强制性标准设计安全防护及警示措施,存在设计缺陷,应按过错承担责任;物业服务单位作为小区公共区域及设施的管理人,负有日常巡查、隐患排查、安全警示、风险防控义务,对案涉高危竖井长期失管,构成重大管理失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