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反转了!都在骂阿婆打5岁女童,没想到女童妈妈先掌掴了阿婆?

发布时间:2026-08-27 19:56  浏览量:1

——观塘apm商场“抢篮球”变全武行,3名女子全被捕,9月3日提堂

一、红衣阿婆一巴掌,打出了全港公愤

8月26日下午4时44分,观塘apm商场中庭。夏日游乐设施旁,人流如织。一段视频随后在社交媒体上疯传——一名身穿红衣的68岁阿婆,先是推搡一名白衣小女孩,紧接着一巴掌将她狠狠扇倒在地。女孩神情惶恐,旁人赶紧将她抱走。

视频一出,全网炸锅。“小朋友都打,冇人性!”“无论前传谁是谁非,打小朋友嗰个都係人喳!”舆论一边倒地指向红衣阿婆。很快,警方证实68岁梁妇因涉嫌袭击被捕。

但随后的调查结果,让整个事件来了个大反转。

二、监控还原:女童妈妈先动了手

警方查明,冲突的导火索,是两个孩子因商场“抢篮球”游乐设施发生争执。两个小朋友之间并没有打架。但双方家长护短心切,先是吵架,随后升级为肢体冲突。

冲突的次序,和视频里看到的完全不一样。在激烈争吵中,5岁女童的34岁母亲徐某,涉嫌首先动手,掌掴了男童外婆梁妇的面部。梁妇被打后随即还击,双方扭打在一起,男童母亲吴某也加入战团。

混乱中,68岁的梁妇情绪失控,推撞并狠狠掌掴了站在一旁的5岁女童,导致她失去平衡向后跌倒,右脸红肿。这一幕,恰好被路人拍下并传上网。

也就是说:视频里阿婆打小孩是真的,但在此之前,女童妈妈先打了阿婆。

三、3人全被捕,9月3日提堂

警方到场后,3名成年女子全数被捕。68岁梁妇(男童外婆)和34岁徐女(女童母亲)涉嫌“普通袭击”及“在公众地方打斗”;34岁吴女(男童母亲)同样涉“在公众地方打斗”。

3人分别受伤——梁妇面部红肿,徐女眼角红肿,吴女左面近鼻位置有红痕。5岁女童右脸红肿送院。案件将于9月3日上午在观塘裁判法院提堂。

更戏剧性的是,有网民发现男童母亲吴某是某知名保险公司业务主管。网民涌入公司社交平台留言要求“交代”,保险公司紧急关闭留言功能,并回应称“已暂时停任”。

四、法律怎么说?香港打人,代价不低

《普通袭击罪》: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监禁1年。

《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最高刑罚为监禁3年。

《意图造成身体严重伤害罪》:最高可判终身监禁。

68岁不是“免罪金牌”。正如网民所说:“香港法律,不会因为她已经68岁,批评教育了事,有可能判三个月监禁。”警方在社交平台发文:“无论有咩恩怨、几嬲都好,打人就係唔啱!情绪到嗰阵,记住停一停、忍一忍。暴力永远解决唔到问题。”

五、个人观察:三巴掌,打出了三个警示

第一巴掌打在脸上,第二巴掌打在法上,第三巴掌打在“人肉”上。

女童妈妈护女心切,先动了手——可以理解,但不能原谅。法律不看谁先“委屈”,只看谁先“违法”。阿婆被打后还击,又把怒火撒在5岁孩子身上——从受害者变成了加害者。至于网民涌向保险公司“连坐”式施压——冲动的不只是当事人,还有屏幕后的“键盘审判官”。

护短是天性,但护短不能护到违法。 孩子抢玩具是常事,大人一掺和就成了刑案。9月3日的法庭上,没有“谁先惹谁”,只有“谁打了谁”。

当一段掐头去尾的视频可以点燃全网的怒火,当“护短”二字可以让三个成年人同时走进法庭——下一次在公共场合遇到摩擦,你会选择讲道理,还是先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