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妈妈外出喝酒独留3岁儿子在家坠亡被判刑
发布时间:2026-09-07 17:35 浏览量:1
近日,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则案例,河南省固始县人民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王某(2006年4月15日出生,初中文化)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法院审理获悉,19岁女子王某和3岁儿子共同租住在固始县城区中山大街某某酒店510房间。2025年10月6日晚上11点,王某将儿子哄睡后放在510房间的床上,她在明知该房间窗户不能上锁,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未履行监管义务,将儿子独自反锁在房间里后离开,与其朋友前往酒吧喝酒、酒后又去饭店吃饭。
2025年10月7日凌晨2时许,王某3岁的儿子失足从510房间窗台坠落,经抢救无效死亡。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过失致一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王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王某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
法院审理后支持了公诉机关的指控。认为王某经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自首,可以减轻处罚。王某已经取得儿子父亲的谅解,且系初犯、偶犯,自愿认罪认罚,可以对其从宽处理。最终判决被告人王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看看新闻记者: 陈敏佳
编辑: 赵沁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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