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孙孙,也别让爷爷的委屈无处安放
发布时间:2026-09-16 18:37 浏览量:3
9月16日,玉林“疑孙子非亲生案”再审听证会在广西高院召开。两年多前,陆某某的独子在天津外卖送餐途中遭遇车祸身亡。生前,他白天照料身患直肠癌的父亲,夜里跑外卖补贴家用,默默扛起家庭重担。儿子离世后,陪伴八年的孙辈,成为老人晚年唯一的精神寄托。
在儿子葬礼期间引发的血缘疑云,让老人走上了两年多的诉讼之路。他起诉儿媳,希望返还八年抚养费、重新认定孩子继承权,但
一审、二审均被驳回。
此次再审听证会,其
代理律师也坦言案件改判难度极大
。
八年以来,孩子的日常生活、起居接送基本由爷爷奶奶负责。经历丧子之痛后,孙辈本是老人最大的精神慰藉。据多家媒体报道,陆某某夫妇自述,在儿子葬礼期间,儿媳不仅提出要先拿到抚恤金才让孙子小毅参加火化仪式,还以“期末考试”为由拒绝让孩子按当地习俗守灵、捧骨灰盒。这些反常举动引发了陆家人的怀疑。
为求证心中疑惑,家人私下采集孩子样本送检,
结果显示夫妇俩与孙子无生物学祖孙关系。
从自行鉴定、递交诉状,到上诉、申请再审,老人走完了全部司法程序,但没能得到清晰答案。一审、二审法院驳回的核心逻辑有两条:一是祖父母不具备提起亲子关系否认之诉的主体资格;二是单方委托的鉴定程序违法,不予采信。
其中,法律明确的诉讼资格限制成为难以破局的关键。《民法典》第1073条的主体限定:
亲子关系否认之诉,仅能由孩子父母提起。
该法条的立法初衷,是解决离婚纠纷中逃避抚养责任、非婚生子女身份确认等常见问题,通过严格限制起诉主体,防止随意否定亲子关系、动摇未成年人的身份根基。
从司法层面来看,两级法院的驳回判决,完全合法合规
。
法律保护孩子的身份稳定,这个初衷没有错。
但立法预设场景,并未涵盖本案的特殊情况。现有规则均建立在父母在世的基础上,无法适配“父亲身故、祖辈长期实际抚养、事后发现身份存疑”的悲情个案,最终形成司法盲区:亲子否认权具有人身专属性,父亲离世后无人接续主张;想要追回抚养费损失,又需要先证明血缘关系存疑;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为母亲,恰好是纠纷相对方,彻底堵死了维权通道。
规则严谨无错,却存有遗憾。
法律守住了未成年人的身份稳定和司法秩序,却无法弥补老人多年真诚付出可能被辜负的委屈。老人守着祖辈的身份与八年的陪伴,既无法查清事实,也无法讨要说法,陷入了情理与规则的夹缝之中。
保护孙孙,是法律的底线;让爷爷的委屈有地方安放,是制度该有的温度。
规则能够闭合诉讼的大门,却无法抹平真实的岁月付出与人间委屈。完善这处制度留白,不是为个人开特例,而是让每一份真诚的善意,都能被看见、被安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