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车祸离世,老人偷做亲子鉴定发现孙子“非亲生”起诉儿媳两度败诉,今日广西高院召开再审听证会

发布时间:2026-09-16 21:05  浏览量:1

白发人送黑发人,已是人生至痛。而广西玉林的陆芳明夫妇在儿子陆晓东(化名阿东)因车祸意外离世后,又遭遇了更为残酷的打击——两份基因检测报告直指他们抚养了8年的孙子小海(化名),竟与儿子不存在生物学亲子关系。

2026年9月16日下午,这起备受关注的"儿子去世孙子非亲生案"再审听证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此前,老两口将儿媳黄某某及孙子诉至法院,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索赔36.5万元,却在一审、二审中接连败诉。今日召开的听证会,被老人一家视为"最后的机会"。

葬礼上的反常,牵出血缘疑云

时间回到2024年5月,陆晓东在送外卖途中遭遇车祸不幸身亡。据家属回忆,陆晓东生前是铁路司机,为给患癌的父亲治病,白天陪护、晚上兼职跑外卖。

在处理后事时,儿媳黄某某的一系列举动让陆家老人心生疑虑:她提出要先拿到抚恤金,才同意带8岁的孙子小海参加火化仪式,且不愿按当地习俗让孩子为父亲守灵、捧骨灰盒。

为求证真相,老人悄悄剪取了小海的头发、指甲委托鉴定,结果显示陆芳明夫妇与孩子不存在生物学祖孙关系。2024年10月,陆家又申请调取了交警部门留存的陆晓东抢救血液样本进行二次鉴定,结果同样排除了陆晓东是小海的生物学父亲。

起诉儿媳索赔36.5万,两次被法院驳回

2025年1月,陆芳明夫妇向广西博白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陆晓东与小海不存在亲子关系,并主张由黄某某、小海返还8年抚养费19.5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及已领取的丧葬费12万元。

然而,一、二审法院均未支持老人的诉求,判决背后有三大核心法律障碍:

诉权主体受限: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条,只有"父或者母"有权提起亲子关系确认或否认之诉,祖父母不具备否认亲子关系的主体资格。

单方鉴定程序存瑕:老人单方委托的鉴定中,未成年人监护人未到场确认,且未经委托机关同意使用了陆晓东留存的DNA样本,相关鉴定机构因程序违规被训诫,鉴定意见未被法院采信。

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小海出生于陆晓东与黄某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生证明、户籍登记均记载陆晓东为其父亲。在生父去世、唯一监护人(母亲)拒绝配合的情况下,法院从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出发,不予准许重新鉴定。

此外,代理律师臧梵清指出,欺诈性抚养的成立以亲子关系不存在为前提,而这一前提在当前法律程序下无法被合法证明,且婚生子女推定在无合法证据推翻时具有法律效力,小海依法享有继承权。

老人:愿倒贴10万求一个真相

听证会前夕,陆芳明夫妇接受采访时难掩悲痛。奶奶朱女士表示,孙子从出生起基本由老两口照料,"孩子半夜哭着要喝奶都是我起来抱",学费外的日常开销也多由老人承担。

姑姑陆雨晴(化名)称,自己从2013年起就多次转钱给嫂子,甚至包括"调理身体生孩子"的费用,如今回想倍感荒唐。老两口表示,如果儿媳愿意配合鉴定并最终证明孩子是陆家的,不仅一百多万元的儿子死亡赔偿金全部留给孙子,老人还愿意额外倒贴10万元给儿媳。但这一提议遭到黄某某拒绝,其在庭审中否认存在欺瞒,并始终不同意重新鉴定。

目前,因亲子关系纠纷案尚未尘埃落定,涉及160余万元死亡赔偿金的分配问题也处于悬置状态——此前一审法院曾判决老人分得60%、儿媳与孙子分得40%,但双方均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判令保险公司赔偿四人共一百余万元,具体分割需等待亲子关系案的最终结果。

青科新闻综合:闽南网、大河报《看见》、中国新闻网

编辑:山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