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非亲生案姑姑发声,“哥哥活得太苦了”、亲子鉴定卡在法律空白
发布时间:2026-09-18 00:35 浏览量:2
9月16日下午,备受关注的广西"儿子去世孙子非亲生案"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再审听证会。听证会不公开进行,法院未当庭宣布是否启动再审,要求各方15日内提交书面代理意见。会后,孩子姑姑陆女士接受媒体采访,披露听证会激烈交锋细节,并控诉女方无稳定工作却高消费,哥哥生前"活得太苦"。
听证会现场:女方提交"恩爱截图",姑姑当场反驳
听证会上,孩子母亲黄某某的代理律师提交了一些聊天记录,试图证明陆晓东与妻子"夫妻恩爱",以此回应老人关于"欺诈性抚养"的指控。
对此,陆女士和家人表示极度愤怒,认为这些截图是"断章取义"。陆女士在整理哥哥遗物时,收集了大量哥哥生前与嫂子的聊天记录,其中不乏女方强硬索要各种费用的对话。陆女士说,
"哥哥活得太苦了"
,嫂子没有稳定工作却维持高消费,哥哥才不得不白天当铁路司机、晚上兼职送外卖贴补家用。
据代理律师臧梵清透露,听证会现场辩论激烈——老人方当场要求连线孩子母亲黄某某,请求其配合做亲子鉴定,但对方代理人当场拒绝。黄某某本人未出席本次听证会。
悲剧起点:送外卖途中离世,丧事上的反常埋下疑云
时间回到2024年5月,广西玉林男子陆晓东在送外卖途中遭遇交通事故意外离世。据家属讲述,陆晓东本是一名铁路司机,为给患癌父亲治病,白天在医院陪护,晚上跑外卖补贴医药费。
处理完后事,儿媳黄某某的一系列举动让老两口心生疑虑:她提出要先拿到抚恤金,才同意带8岁的儿子小海(化名)参加火化仪式;也不愿按当地习俗让孩子为父亲守灵、捧骨灰盒。此前多年,一家三口长期与老人同住,孩子基本由爷爷奶奶照料长大。
两次鉴定均指"非亲生",却因程序违法不被法院采信
为求证真相,老人悄悄剪取了小海的头发、指甲委托鉴定,结果显示陆芳明夫妇与孩子不存在生物学祖孙关系。2024年10月,陆家又申请调取交警部门留存的陆晓东抢救血液样本,在另一家鉴定机构检测,结果同样排除陆晓东是孩子的生物学父亲。
但这两份"非亲生"鉴定,在一审、二审中均未被法院采纳。
法院指出鉴定存在程序违法:私自取样、未获监护人确认、未经授权使用交警留存血样等。相关鉴定机构因此受到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理。
2025年1月,老人将儿媳、孙子诉至法院,请求重新鉴定亲子关系、追讨抚养费、精神损失及相关钱款。但
一审、二审相继驳回了老人的全部诉求
。
法律"死局":祖父母无权申请,母亲拒绝配合
案件陷入目前僵局的核心,在于
法律主体的资格限制
。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条规定,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
"父或者母"
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并未赋予祖父母提起亲子关系否认之诉的主体资格。
本案中,唯一有资格否认亲子关系的"父"(陆晓东)已经离世,其权利随之消灭;而另一方当事人(孩子母亲黄某某)作为监护人,坚决拒绝配合亲子鉴定。现行法律框架下,没有任何条款可以强制母亲和未成年孩子做鉴定。
代理律师臧梵清直言,这是"司法界首例"——
一方去世、另一方拒绝做亲子鉴定,现行法律没有任何途径可以突破这一限制,程序上的瑕疵掩盖了实体上的争议
。
老人下一步:争取探视权,等不起的"七年之约"
听证会结束后,臧梵清律师表示,老人接下来将提起民事诉讼,
争取对孙子的探视权
。律师认为,老两口长期抚养孩子建立的亲情事实,其探视权应当得到法律保障。
更令人揪心的是老人自身的健康状况。孩子爷爷陆先生身患癌症晚期,他坦言
"没有时间再等了"
——如果按现行法律逻辑,只能等孩子年满18岁后自主决定做鉴定,老人可能等不到那一天,"死不瞑目"。
青科新闻综合:
看看新闻Knews、封面新闻、扬子晚报、澎湃新闻
编辑:山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