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续:嫉妒表哥被妈妈关心,他下毒二审改判6年
发布时间:2026-09-21 09:55 浏览量:1
先记住这个人的处境:周某,30岁,长春人,没有工作,和母亲生活在一起。
这个年纪,本该自己撑起一个家,他还缩在母亲的屋檐下。心气高,本事薄,这两样凑在一个人身上,最容易起火。
2025年4月,他的抑郁症复发了。母亲嘴上念叨他懒,不找工作,转头又叮嘱他,表哥李某一个人在长春打拼不容易,你这个当弟弟的,多照顾照顾人家。
母亲大概想不到,这句唠叨,会把儿子推向哪儿。
周某的怨气,一天一天攒。他觉得母亲对他的关心根本不够,全都给了表哥。表哥有体面的工作,自己却一事无成。同样在这个城市,表哥是被照顾的那一个,他是被数落的那一个。
4月30日上午,一个念头冒了出来:把表哥杀了,母亲的爱,就只能留给他一个人。
这个念头当天就落了地。他买来5克某物质,分装进三个约20毫升的眼药水瓶,再注入清水。三小瓶,揣在身上,外人看就是几瓶药水。
有个细节值得停一停。从上午动念头,到分装,到揣进兜里,中间是好几个小时。这几个小时里,他随时能停,一次都没停。
晚上7点,他请母亲出面,约表哥到宽城区一家饭店吃饭。这顿饭的局,是他组的;桌上他最在意的那个人,是他的母亲。
菜上齐,酒倒上。他趁表哥不备,把一小瓶投进了表哥的啤酒瓶。
表哥喝了一口,眉头皱起来,味道不对。他没想到酒里有人做手脚,只当是啤酒质量有问题,抬手叫来饭店服务员。
接下来的一幕,是这案子里最冷的一段。
两名饭店人员先后端起那瓶啤酒试喝,想确认是不是酒有问题。周某坐在旁边,眼睁睁看着,一言未发,没有阻止。
那瓶啤酒里有什么,全场只有他一个人知道。
这里多说一句。法院后来认定,对这四个人,他是间接故意,四个字翻译过来就是:人死了他认,人没死他也不拦。他的目标只有表哥一个,可代价名单上,是当晚所有端起酒杯的人。
随后,又有两名饭店人员也试了那口酒。五个人,一顿饭,谁都没想到自己端起来的是同一样东西。
事后回看,李某那一口皱眉,救了全桌人。味道不对,他立刻停下叫人,送医及时。要是那杯酒喝不出异样,一瓶见底,抢救的窗口就关了。
很快,李某和四名饭店人员先后头晕、恶心,被送进医院。李某最重,意识不清,发热,生命体征不稳定。一桌人,就这样躺进了急诊。
第二天凌晨,警察在医院把周某抓了。他供认,投的就是那个物质。鉴定结果跟上,李某的静脉血、呕吐物,残余的啤酒里,全都检出了同一样东西。
判决书和报道都没有公开这种物质的具体名称,一律以某物质代称。能做的提醒只有一句:桌上开了封的酒,只要离开过视线,就别再端起来。
万幸,五个人都救回来了。医院对症治疗,李某的中毒症状逐步缓解。
案子到了法院,两笔账要分开算。
先看一审。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判了周某八年,他不服,上诉。
对表哥李某,周某是铁了心要杀的。提前买药,提前分装,挑饭局,找机会投毒,一环一环,都是奔着要命去的。人没死,属于故意杀人未遂,这一笔跑不掉。
对那四名饭店人员,账就不一样。法院二审认定,周某对他们是另一种心态:眼睁睁看着人喝下去,不拦,属于明知可能出事而放任,是间接故意。这四个人没死,按法律就不成立故意杀人未遂。刑法上,未遂是可以从轻的,可前提是先构成未遂。对这四个陌生人,这四个字从头到尾就不成立,一审按未遂往上堆,堆错了。2026年3月30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周某有期徒刑六年。
一审判的是八年,二审减了两年。减的这两年,减的不是对表哥的那杯毒酒,是那四个端起来试喝的陌生人。
回头看这个案子,最让人后背发凉的,不是投毒这个动作。
还有那个组局的细节。他请母亲约表哥来吃饭,母亲就坐在桌上。他要当着最想要其关注的人的面,拿走她关心的另一个人。这一桌饭,他真正想赢的,从头到尾只有一个人。
可结局是,他输掉了全部。
还有一个人不能忘。那晚的饭局,是母亲应他的请求组的。往后的日子,儿子在高墙里,侄子差点死在病床上,最痛的那个人,是她。报道没有写这位母亲后来的生活,谁也不敢替她编。只知道周某在供述里反复提起的,全是她:嫌他懒的是她,让他照顾表哥的是她。他要独占的爱,恰恰是从这些唠叨里长出来的恨。往后他每一天后悔或者不服,想到的都是同一张脸。
二审判决出来,六年,从三十岁坐到三十六岁。罪名没有变,还是故意杀人罪,变的是那四个陌生人头顶的法律评价,和整体的刑期。判决书最后有一行小字,文中人物均为化姓。周某、李某,真名无人知晓。倒是周某在供述里交代的那些话,被一笔一笔记下来:母亲嫌他懒,母亲让他照顾表哥,母亲的爱不在他身上。
这些话,往后隔着会见室的玻璃说给谁听。
他要的独一份的母爱,最后变成了一桩案子的卷宗,五份验伤报告,一张六年刑期的判决书。那个最爱他的人,从此要顶着儿子的案底和侄子的病床,过完剩下的日子。
爱这个东西,抢是抢不来的。这个道理,周某要在高墙里,用两千多个日夜,一天一天地想。
信源:据现代快报、闪电新闻2026年9月20日报道,判决书细节源自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二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