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女,单身妈妈独自养心脏病女儿,十年后把男友告了,想要30万抚养费
发布时间:2024-07-23 03:25 浏览量:23
恋爱容易,可结婚生子是需要深思熟虑的,一旦登记结婚有了孩子,就要对另一半负责更要要对孩子负责,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人不愿接受未婚生子,毕竟两人分手简单,受伤的却是孩子。
而住在临海一座小城市的刘雅芳就吃了这个亏,2010年她在打工过程中认识了男友张宏,两人都是二十一、二岁的年纪,刚毕业不久进入社会,在异乡工作相互照顾很快确定恋爱关系。
相处了一年多之后,为了节省生活开支,张宏提出两人同居,此时刘雅芳沉浸在恋爱的甜蜜中,欣然答应。
同居后不久刘雅芳怀孕了,可张宏并不愿带她回家见父母,只说先让她生下孩子,到时候再给家里人交代补办婚礼,而孩子满月酒和婚礼一起办,就是双喜临门。
刘雅芳挺着肚子同意了对方的承诺,很快在2012年年底,她生下了女儿小樱桃,可一直以来刘雅芳都没有和男友张宏办理结婚登记。
在孩子六个月的时候,小樱桃突然被查出了先天性心脏病,需要很大的开销治病,得知这个消息,张宏毅然决然提出分手,并且没过几天就趁着刘雅芳不在家,直接搬走了自己的行李。
就这样,本该幸福的一家三口,变成了单身妈妈独自带着患病女儿艰难生活。最初刘雅芳要照顾孩子很难找到工作,就一边抱着孩子一边做一些零碎活维持开销。
也是担心自己未婚生女,会被家人看不起,一直以来刘雅芳都没有向家里人透露过一丝关于孩子的事情。
幸好,小樱桃从小就懂事听话,也明白母亲的不容易。就这样母女俩从2013年到2023年相依为命,小樱桃的所有开支都由刘雅芳一个人承担,包括衣食住行和日常去医院看病的钱,她从未问男友索要过一分。
原本刘雅芳想自己照顾女儿一辈子,可是随着小樱桃长大,每个月需要的身体检查和吃药费用,以及上学、生活开支越来越多,刘雅芳也不想女儿像自己一样糊里糊涂的过下去,于是想到了孩子的父亲张宏。
2023年,刘雅芳以小樱桃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向法院提起诉讼直接把男友给告了,索要这些年孩子的抚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用,合计三十万。
可这么多年,两人并没有过联系,而且刘雅芳和张宏也没登记结婚,这些抚养费究竟能拿到手里吗?
在庭审中,时隔多年不见的张宏匆匆现身,可是见到女儿和昔日女友并无怜惜之情,一直想摆脱自己的责任。
然而根据相关法律,非婚生子女享有和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该负担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也就是说,无论如何,张宏都要拿出这些年来亏欠小樱桃的抚养费。
而因为这么多年来,小樱桃一直跟着母亲生活,为了不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和习惯。最后判决:小樱桃的抚养权仍然归刘雅芳所有,张宏需要支付从2013年到2023年抚养费10万元,并且此后每个月支付1000块抚养费直到小樱桃成年。
作为孩子,原本在单亲家庭下长大就会容易孤独,幸好小樱桃有一位不愿放弃她的母亲,可遇上一个从不来关心自己,还试图摆脱责任的父亲,又是她的不幸。
在我们的传统文化中,家庭是社会的基石,而子女是家庭的希望和未来。身为父母,不论是否共同生活,都不应该缺少对孩子的爱。无论孩子是非婚生子还是婚生子,都应当得到父母同样的关爱与照顾。
孩子是无辜的,他们需要来自父母的温暖和支持,才能健康成长。
即使父母的同居生活结束,也不意味着父母与孩子的关系结束。抚养孩子是父母双方共同的责任,任何一方都不能随意放手不管。孩子的成长需要父母的陪伴、教育和引导,这是谁都摆脱不掉的责任。
尽管我们强调父母应当无条件地爱护和照顾孩子,但并不建议非婚生子。家庭关系是严肃且重要的,男女双方在决定生育之前,应慎重考虑并建立合法的夫妻关系。这不仅是对彼此负责,也是对孩子负责。
一个稳定、合法的婚姻关系,才是真正的为孩子好,为他们提供一个充满爱和安全感的家。
注明:本故事纯属虚构,以案育人,如有雷同,纯属巧合,以上均为化名,请勿对号入座;文中图片均经视觉中国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