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亲妈妈卖掉唯一住房,花370万为儿买房反被拉黑,还被威胁驱逐
发布时间:2025-04-10 03:39 浏览量:6
单亲妈妈杨阿姨做梦都没想到:卖掉住房凑齐370万给海归儿子买婚房,梦想着过三代同堂的温馨生活,却被儿子拉黑,而且三年无来往!更没想到,儿子通过外婆转达威胁:要么搬走,要么法庭见,自己和儿子竟然有对簿公堂的那一天!
2025年4月9日,媒体报道了杨阿姨的遭遇,以案说法讲述养儿防老和养儿“妨”老。引起了社会关注。
2017年,为了让留学归来的儿子——小杨体面成家,单亲妈妈杨阿姨卖掉了自己北京东城区的唯一住房,凑齐370万打给儿子,帮他买下通州区120方的婚房,并把房子登记在儿子一人名下。至于自己,就搬过去和儿子儿媳一起住,以后小孙子出生,三代同堂,岂不美哉?
但是,杨阿姨忘记了一个几千年以来的问题:婆媳矛盾!她和儿媳因为生活琐事和习惯多次发生争吵。为了维护妻子,小杨一气之下,在2019年带着妻子搬了出去,并将母亲拉黑。这一拉黑,就是三年,期间,小杨和杨阿姨再无联系!
对此,小编有三个感叹:
其一、杨阿姨当初把房子卖掉后,如果是买一套小房子再加一套婚房,就不会出现这个问题了,毕竟,亲妈和儿子儿媳也要保持边界感。同在一个屋檐下,难免会产生矛盾。
其二、婆媳矛盾很常见,正常情况下都是儿子居中调停,毕竟,不管是妈妈还是妻子,都会听从儿子的意见。很明显,小杨不仅没有居中,反而是一屁股坐在了妻子一边。
其三、三年不联系,为人子女,小杨咋能做得出来?就不担心自己老母亲的安危?
2022年,小杨因为女儿上学需要学区房资格,竟然通过外祖母联系母亲杨阿姨并要求她搬走,为此还提出了三个解决方案,其中第三个方案是“通州的房子卖了,让我妈拿着她原来卖房的钱再换一个房,我再攒钱买一个房”。并且威胁杨阿姨:“如果三个方式都不同意,那就起诉我妈”,并表示“那个时候,母子情分就没有回头路了!”
杨阿姨一下子心寒了,决定起诉儿子要回370万!
小编非常理解杨阿姨:小杨怎么狠得下心来说这种话?房子是妈妈卖掉住房帮你买的,你让她搬去哪儿住,露宿大街?不仅杨阿姨心寒,估计大家都心寒!
母子二人对簿公堂,围绕370万购房款的开始了交锋:
杨阿姨认为:这370万从来都没明示是赠与儿子,作为借款,自己有权要求小杨返还。
而儿子小杨则表示:这370万是母亲赠与的。自己从没主动找母亲要或者借,也没有借条、收条、借款合同等书面文件或任何口头约定。那么毫无疑问,作为赠与款项,自己有权拒绝返还。小杨还强调“作为母亲,为孩子置办房产是传统风俗习惯”。
小编看不下去了:如果说为孩子置办房产是传统风俗习惯,那么“百善孝为先”一样是传统习惯,怎么就没见小杨做到呢?
法院最终认定“杨母向小杨支付的370万元应为借贷”。判决如下:无书面赠与协议,结合备注及杨阿姨卖房后租房等证据,判定370万元属借贷,小杨需全额偿还。
小编表示”佩服,小杨不愧是留过学的人!好一个双标,好一个“要钱要房,不要亲娘”!
对于本案,网友们普遍有两个看法:
有网友表示:“法院判决没毛病,这就是白眼狼的下场!”祝福杨阿姨拿着钱安享晚年。
一部分网友责表示:两代人尽量不要住一起,“不痴不聋,不做家翁”。毕竟婆媳矛盾千年无解!
对于本案,小编有几个看法:
其一、养儿不要指望养老!不论儿子是否孝顺,他以后也有自己的生活和压力,作为父母,提前做好自己养老的思想准备。
其二、保留好自己的生活,和儿女生活拉开边界。上下牙齿还磕碰,何况在一个屋檐下?不建议父母和成家儿女同住,自己生活,拉开边界,反而距离产生美。
其三、父母和儿女的经济往来,富裕的父母赠与无可厚非,不富裕的父母尽量还是以借贷名义比较合理。
其四、作为子女,请明白一点:您对父母的不孝,您的儿女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学在当下。
回到本案,小杨要还给母亲杨阿姨的,岂止是买房的370万?他在母亲身体内居住的10个月,房租又该如何返还?
作为父母,千万不要用金钱浇灌巨婴,要用界限培养脊梁。俗话总说“养儿防老”,可千万别养成“养儿妨老”!法律能帮杨阿姨讨回370万,但是,能帮她找回自己心爱的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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