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妈妈看过来!生育补贴政策,省钱攻略!

发布时间:2025-04-26 10:17  浏览量:39

一是扩大覆盖范围

1. 新增参保群体

灵活就业人员: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兼职员工,不需要员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时,可选择同时参加生育保险。支付基数与职工医疗保险一致,费率参照单位职工标准。

领取失业金期间的人员: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生育保险费,个人不需要支付。

2. 扩大特殊群体

离婚或丧偶妇女、非婚生育人员等符合条件的群体也被纳入保障范围。

二、申请条件

1. 基本要求

生育或终止妊娠已在成都投保并缴纳生育保险费;

四川省生育保险连续缴纳12个月(含);

生育保险在产假期间处于正常参保状态。

2. 补充说明

缴费不足12个月的,可在出生后12个月内补缴满年限后申请。

三、生育津贴标准

1. 计发方式

单位职工:按用人单位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公式为:

津贴 = 单位月平均工资 ÷ 30 × 产假天数

灵活就业和失业**:按上一年度个人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基数计算,公式如下:

津贴 = 月平均缴费基数 × 12 ÷ 365 × 产假天数。

2. 产假天数

顺产:98天;

难产(包括剖宫产):113天;

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15天;

终止妊娠:根据妊娠时间分为98天(满7个月)、42天(4-7个月)、15天(不到4个月)。

3. 示例计算

灵活就业人员月均缴费基数为6000元,自然生产津贴为:

6000 × 12 ÷ 365 × 98 ≈ 19,600元

若单位职工月均工资为8000元,难产津贴为:

8000 ÷ 30 × 113 ≈ 29,067元。

四、生育医疗待遇

1. 产前检查费:1000元定额补贴。

2. 生育医疗费用限额支付:

顺产:5000元;

难产(含剖宫产):6000元;

多胞胎:每多1个婴儿增加1000元;

终止妊娠:按妊娠阶段报销,7个月终止妊娠可报2000元(剖宫术加1000元)。

五、申请流程及时间

1. 线上办理

通过“四川医疗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成都医疗保险”微信官方账号提交的材料,包括身份证、银行卡、医疗账单等。

2. 线下办理

提交材料到被保险地医疗保险处理窗口,未在网上结算的,应当共同申请医疗费用。

3. 时间要求

在分娩或终止妊娠后12个月内申请;

审核周期约15个工作日,津贴到达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六、注意事项

1. 不能重复享受: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不能同时领取,差额由单位补足。

2. 合规要求:非法生育(如超生)必须符合国家和四川省计划生育政策,不能享受待遇。

3. 夫妻双方的选择:如果双方都符合条件,只有一方可以申请,不得重复。

上述政策旨在减轻生育家庭的经济负担,提高妇女权益的保护。如需进一步了解,可登录成都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咨询线下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