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27岁女子被邻居在家里伤害,媒体镜头下妈妈的崩溃让人心疼

发布时间:2025-05-30 11:03  浏览量:27

这几天被“成都女子在家门口遇害”事件刷屏,一位网友的留言戳中每位妈妈的心,网友说:来时你泡在妈妈的羊水里,走了泡在妈妈的泪水里。

原本5月27日,是这起恶性入室、伤人案件开庭审判的时间,但因为被告方的一些原因,法院宣布延期开庭。

法院外,撑着一把黑色小雨伞、穿着一身小香风黑色套裙的妈妈,站在雨中任风凌乱一头花白头发,声声悲泣“幺儿,我的心肝宝贝,今天是你离开妈妈351天的日子,很久没下雨的成都下雨了,你看老天都在为你抱不平啊。”

妈妈哭诉,她要像江歌的妈妈一样坚强,她必须熬下去,她要为女儿讨回公道。

可是突然,妈妈又气急一下子失去所有力气,身子软乎乎往地上滑去,周围跟随的热心群众,眼疾手快地扶住了要倒地的妈妈。

妈妈是个好妈妈,言行举止很有气质,也非常有涵养。

她在悲伤逝去女儿的同时,还不停地向周围的人群表达感谢:“谢谢,谢谢你们能够从不同的地方赶过来支持我;谢谢网络上为我发声的网友,谢谢各家媒体,我知道你们是可怜我这位妈妈,也是同情我的宝贝女儿。”

悲痛到脱力的妈妈,一遍遍雨中泣喊,刺痛了大家。

有网友说,这位妈妈不但碎了心,整个人都破碎了,如果不是坚持着替女儿讨公道的执念,估计早已崩溃。

记者们跟随妈妈回到母女俩曾经居住的小区,打开入户门,妈妈指着客厅沙发旁边摆放的一架钢琴。

妈妈说女儿遇害时就倒在这架钢琴旁边的地上,被一张白布遮盖着。

在接到女儿出事的电话时,她还幻想着也许女儿只是被重伤,但是还可以活着,没想到女儿就那样去了,让她们母女从此阴阳相隔。

妈妈已经泪流满面,蹲坐在地上,不停地后悔:“女儿告诉我有人在门外吐口水到门上的时候,我不应该只顾着喊保安过来处理,我应该多提醒女儿一句,保安来了也不要开门。

我女儿有跳舞和练平板撑的习惯,她有1米68身高,她是有力量的。

她是太善良,善良的人想像不到坏人会有多坏。她想不到,在有保安在场的情况下,和她无冤无仇的梁某会冲进房子,会用随身携带的刀具刺向她。”

可怜的女儿,是在没有防备的情况下,被丧心病狂的梁某害了。

妈妈声嘶力竭:“我已经50多岁了,我宁愿走的是我,女儿才二十多岁,太年轻,太年轻啊!我要我的女儿活着,我要女儿活着。呜呜……。”

受害女孩的卧室,床上工工整整叠放着一沓衣服。

妈妈双手小心地捧起衣服,就像捧着刚出生的婴儿,脸颊挨了又挨。

妈妈说,这是女儿出事前穿过的衣服,上面有女儿的味道,她一直都舍不得洗,闻着熟悉的味道,感觉女儿还没走远,还在她的身边。

妈妈跺脚顿足:“女儿,没有你,你让妈妈怎么活啊?”

接着,妈妈又拿出一叠照片和奖状,坐在桌旁,向记者们一一展示。

妈妈爱怜地抚摸着女儿的照片倾诉:“女儿,妈妈没有保护好你,如果有来生,你还做我的宝贝,我一定拼尽全力护你周全,看着你结婚生子。”

妈妈说,女儿的爸爸2009年病逝,那时女儿才12岁。

她们母女相依为命十几年,女儿争气从不让她操心,成绩一直都不错——北京外国语学校毕业,曾经还作为交换生在国外留学一年。

女儿在北京本来有很好的工作,就是因为女儿孝顺,放心不下妈妈一个人在成都,所以才辞掉北京的工作回到老家这边。

女儿27岁还没有谈过恋爱,她曾经和女儿一起幻想,女儿结婚后生两个孩子。

女儿女婿出去工作,她会在家里帮女儿带孩子们。

等孩子们长大一点,她会拿出这些奖状跟他们说:“你们看,你们的妈妈多么优秀,这都是妈妈拿到的奖状。”

妈妈拿着奖状,摇头哭泣,不断重复——像极了课本里描述的“祥林嫂”:可是这一切美好都不会再有了,都在2024年戛然而止,戛然而止啊……。

50岁那年,女儿陪妈妈一起照的合照镶嵌了相框。

妈妈指着相框中女儿的长披发、红衣半身照说,女儿的墓碑上放的就是这种照片。

人死了,照片就会换成黑白照。但是妈妈不想女儿离开她,妈妈坚持不用黑白照。

不管潜意识也好,还是自欺欺人也罢,妈妈费心用情,幻想用一张鲜艳的照片,留住女儿在人世的痕迹,无可厚非。

女孩在花一样的年纪,没招谁,也没惹谁,却在自己家里,被目不相识的闯入者,残忍剥夺生命,这种祸从天降的人祸,更让人心不甘,意难平。

欠债还钱,sha人偿命,天经地义。网友们说,就算凶手梁某最后被判死刑,也找不回给逝去女孩的公平。

女孩,本身那么优秀,她本该有很好的人生;而反观那个梁某,大二辍学,工作、感情都不顺,这样的她怎配与女孩相提并论。

回想起,法院外在风雨中的晕倒的妈妈,跪在钢琴旁后悔的妈妈,小心翼翼捧着女儿未洗的衣服、跺脚的妈妈,一遍遍抚摸女孩照片、“祥林嫂”式碎碎念“戛然而止”的妈妈,这些无论哪个场景的妈妈,都会让“铁石心肠”的人忍不住共情落泪。

可是,施害者梁某的家人呢?

从2024年6月9日这件事情发生之后,梁某的家人没有一句道歉。

直到5月27日,妈妈这边的律师才看到梁某父亲的一封手写道歉书,落款是5月25日。

而道歉书上“她的女儿失去了生命,我的女儿失去了自由。”这句话,更是充分体现了梁某家人的冷血无情。

他怎么就理不清,他的女儿失去自由是自作自受,别人的女儿失去生命是被他的女儿所害呢?

更让人气砸肺的是,被害者妈妈与梁某父亲的一次电话,这位父亲电话中还抱怨:“就是因为这件事,害的我现在不能够住小区家里,我在外面住宾馆每天要花100元。”

他哪来的脸能够说出这样的话,这是道歉吗?这是赤裸裸的挑衅,是打着“女儿有精神病”的招牌,有持无恐的耍无赖吧。

那么,梁某有精神病,会成为她逃脱法律刑事责任的免死金牌吗?

退一万步讲,梁某有精神病,她的监护人就不要承担责任了吗?

被害者妈妈指出梁某住在28栋,他们住的小区是一个大小区。

小区里老人、小孩肯定很多,如果梁某因精神病不受刑罚,35岁的她攻击力强,她被放回来后,以后这个小区的居民还能安心生活吗?

坏人做恶造孽,让无辜之人以生命为祭,何以平被害者妈妈心中的怨恨啊?

不过,就像被害者妈妈说的那样,无论法院延期到什么时候开庭,我们都要相信法律的公平公正,梁某一定要对犯下的错得到相应的惩罚,大家说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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