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杀了人,一句“精神病”就能洗白?法学硕士给妈妈支招:结果…

发布时间:2025-06-09 10:10  浏览量:29

成都门口那场悲剧,现在咋样了?

最近成都那事儿,大家还记得吧?一个年轻姑娘,在家门口,就那么走了,太让人揪心了。凶手是个女的,事后她家里人带她去做了个精神鉴定,这操作,让受害人家属和好多网友都心里直打鼓:这算不算给凶手递“免死金牌”啊?

这事儿闹得沸沸扬扬,连人大的一位法学硕士都站出来,给受害姑娘的妈妈支了个招。这招,听起来有点意思,甚至有点“神”……

**“姐们儿,别重新鉴定,直接掀翻它!

这位法律圈的大姐,直接对受害妈妈喊话:千万别去申请重新鉴定!为啥?她说,你要是真去申请重新鉴定,那等于就默认了人家上次做鉴定那套程序是合法的。可问题是,万一第二次鉴定,真查出那凶手有精神病呢?那可不就是拱手送上个“免死金牌”吗?

大姐建议,得换个思路:直接把第一次那份鉴定报告给掀翻!等到了二审,再瞅准时机申请重新鉴定,这不就多留了一手吗?

那怎么“掀翻”呢?大姐也掰开了揉碎了讲。

找茬,得找对地方!

首先,得从程序上找茬。你想啊,给人做精神鉴定,可不是随随便便说一句“我觉得她有病”就行。得有嫌疑人自己书面申请,还得有实实在在的证据,比如以前看过精神病的记录,或者有证人能作证。然后,警察蜀黍得在三天内给你个准话,同意不同意都得说。

这里头有个关键点:警察有权不批!可受害妈妈之前问过警察,为啥同意给凶手做鉴定,警察回得简单:“她爸妈说她有病。” 嘿!就凭她爸妈一句话?那得有证据啊!以前看病记录呢?证人呢?啥都没有,光凭爸妈一张嘴,这程序是不是就有猫腻了?这算不算走捷径呢?

大姐还提了另一个疑点:时间!凶手拿到鉴定结果,才用了不到20天。姑娘遇害是6月9号,往前推,也就是5月底左右才提申请。这速度,也太快了吧?搜集证据、提交申请、审批、找鉴定机构、做鉴定、出结果……这一套流程,二十天能跑完?每一步都合法合规吗?这速度,是不是有点像“赶场子”啊?

还得从“实锤”上找!

光是程序上找问题还不够,还得看事实。大姐说,那份鉴定报告,真的符合实际情况吗?你看凶手那作案过程,虽然和受害者素不相识,但人家不是瞎猫碰上死耗子。她之前还敲过门,手里拎着个黑塑料袋,说了句“哦!有人在家啊”,这感觉,就像“今天有人,算你运气好,明天再来!” 案发当天,也是等姑娘妈妈出门了,才开始各种骚操作,吐痰、搞怪,试图让姑娘开门。这明摆着是精心策划、踩过点的,这能是脑子不清醒、得了精神病的人干的事儿吗?

对方律师肯定得抓着“作案动机”说事儿。俩人根本不认识,为啥下此毒手?是啊,动机不明。但大姐说了,不明不代表没有!这种精心挑选目标、伺机而动的行为,和突发性精神病发作完全两码事,对吧?就算姑娘不能说话了,这些客观事实摆在那儿,难道还说明不了问题吗?

咱就是说,真相,不能靠“病”来掩盖!

所以啊,大姐的意思是,受害妈妈不用非得纠结于“她到底有没有病”这个结果,更得拿出实打实的证据和法律条文,把那份“精神病”的伪装给彻底撕下来。别让一个可能存在问题的程序,或者一个不符合事实的鉴定,轻易地就让凶手逃脱应有的惩罚。

这位法学硕士的话,说得挺实在,也很有道理。不知道受害妈妈看到没,会不会参考这建议。但不管咋样,这场仗,硬着头皮也得打下去。咱们都盼着正义能快点到来,给姑娘一个交代,也给所有关心这件事的人一颗安心的心。就像那句话说的,“正义可能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可迟到的时间长了,谁心里都不好受,对吧?希望法律能真正守护好那些无辜的生命,别让恶魔借着“病”的名义,继续作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