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女孩被生父和继母喂食1600片泻药 , 母亲 : 梦里女儿在喊妈妈救我

发布时间:2025-06-27 21:37  浏览量: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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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7日,一个骇人听闻的词条再上热搜#生父协助继母喂食1600片泻药虐女#,视频的封面是母亲抚摸着一个女孩的遗像。

她叫刘思琪,今年本该13岁,可她永远停留在12岁那个冬天。

没有人愿意相信,这个瘦瘦小小的女孩,是被自己的亲生父亲和继母活活虐死的。

而更无法接受的是,她的亲生母亲,居然是在法院一纸判决书上,才知道孩子已经死了半年。

这个女孩的死,已经不能用“家庭悲剧”来形容。它更像一场蓄谋已久的刑讯剧,只不过发生在家里,凶手是亲人,被害人,是一个还没来得及成长的孩子。

故事,要从17天的“关押”说起。

那是2023年12月5日,刘思琪因为“擅自外出”被继母许某花“惩戒”,所谓的惩戒,是用绳子绑住她的手脚,将她锁进不足2平方米的厕所里。

冬天的福建湿冷刺骨,而她只能坐在马桶旁的塑料凳上,被限制进食,被限制行动,被强迫喝下一瓶瓶雪碧,这些雪碧里,被加入了尿液、洗衣粉。

最骇人的一幕,是她被迫吞下1600片泻药。

这些泻药以“治疗”为名,被一片一片灌进她的身体,配合稀饭、冷饭一起咽下。

她的肚子肿胀如鼓,几乎无法站立,却每天仍要服药,甚至在最后几天连咀嚼的力气都没有,只能靠着墙壁,低声哼着:“我不要吃药了。”

为了“治伤”,许某花还用洗衣粉兑脏水泡她的脚,用电风扇吹她,又开窗让她冻。

令人绝望的是,这一切并不是秘密。许某花还不时拍照、录视频发给孩子的亲生父亲刘某。刘某看到这些并没有惊恐和愤怒,他的回应是:“打死她。”

是的,一个父亲,亲自网购1600片泻药送回家,让现任妻子对自己亲生女儿下手。他不仅没有阻止,甚至还参与策划。

许某花虐待孩子时,刘某就在聊天记录里添油加醋:“让她吃那些东西,吃死她算了。”

但刘思琪其实是个“有求生欲的孩子”。

据调查,17天里,她曾偷偷用指甲在厕所墙砖缝里刻字,刻的是“救我”两个字。也曾试图在地砖上用水写下妈妈的名字“春燕”,但很快就被冲洗掉。

她不止一次在许某花离开后,挣扎着站起来去窗边吹风,只为看看天。

有人说,她也许是想找一个方向,看看外面的世界,看看有没有人,会来救她。

可没有人来。

住在同一个屋檐下的其他三个孩子,也早已被许某花“驯化”,他们有的被迫参与殴打,有的被要求监视和举报,有的被强迫互殴。

警方后来调查发现,家中除了刘思琪以外的其他三名孩子,分别来自许某花与不同前夫“收买”所得。

四个孩子,有亲生的,有非法买来的,没有一个生活在阳光下。

2023年12月22日下午,刘思琪的身体早已极度虚弱,几乎不能站立,她浑身抽搐,体温下降,眼球上翻,小便失禁。

同屋的孩子吓坏了,哭着劝许某花“别再打了”,但许某花仍然不相信:“她装的。”

16点多,她终于倒在厕所的角落里,再也没动弹。

许某花的第一反应不是报警,而是清理现场。

她剪掉血衣,拖着孩子的尸体移到卧室,摆好姿势,擦洗墙角地板,删除客厅监控,最终拨通了120。

可医生赶到时,只能确认她已经死亡。

法医勘验发现,除了泻药残留,体表20多处陈旧伤,骨折、软组织裂伤、脱皮、肺部炎症、肾小管坏死等7项病症齐聚在这个年仅12岁的女孩身上。

这一切,亲生父亲刘某都知道。他不是“事后才知”,而是全程参与。

除了购买泻药、亲自拍板“多吃点”,他还一直拒绝孩子生母的探望请求,说“孩子不想见你”,还指责对方“打扰新生活”。

甚至,在琪琪死后的第二天,刘某竟然去上班,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

而此时,远在广州的亲生母亲白春燕还在一家超市打工。

自从女儿三岁离婚后,因为前夫的阻拦,她已经十年没见过女儿,只能通过社交软件不定期地留言,幻想女儿已经上了初中,课业忙所以联系少。

直到2024年某天,她接到法院来电,让她签收一份“刑事案件判决书”。她满头雾水地翻开第一页,看到“被害人:刘思琪”时,腿直接软了。

整个案子在2024年底一审宣判。

许某花被判故意杀人罪和虐待罪,数罪并罚执行死刑;刘某因故意伤害罪和虐待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庭审中,二人互相推诿,刘某称“不知道事情会变严重”,许某花说“只是教育方式过激”。

可法院最终认定,两人对孩子实施的是系统性的、有预谋的长期施暴,主观恶意明显,尤其许某花行为残忍至极,刘某则表现出对孩子生死的冷漠与放任。

而白春燕,对刘某的判决极不满意,:“五年半?他是她爸爸。他应该比所有人更清楚,那是条命。”

她第一时间提交了抗诉申请书,但抗诉申请被驳回。

案件公开后引发全国震动,除了为小女孩感到心痛外,网友也纷纷对父亲刘某的量刑进行激烈讨论:

“生父才判5年吗?”

“这两也太坏了,想这么毒的招折磨人,可怕 可恨!”

“生父明明也是主犯之一!”

“生父才判五年合理吗?“

“生父应该同罪,或罪加一等”

刘思琪,不是“案件编号”,她是一个有名字的孩子,她曾试图活下去,曾努力喊过“救命”,曾想过告诉妈妈“我想回家”。

她的悲剧不该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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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

审核|蜉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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