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万赔偿金背后,是一位妈妈被老师性侵后无法立案的血泪控诉
发布时间:2025-07-26 13:07 浏览量:24
2023年9月,长沙刘女士的女儿刚入学,学校招生老师何某主动添加她的微信,声称“方便沟通”,还暗示能帮孩子争取班内职务。9月5日,何某以“家访”为由上门,却突然抱住刘女士,强行与她发生性关系。此后两个月内,何某又两次找借口上门,重复施暴。刘女士回忆:“从下午2点到天黑,我像被困在噩梦里。”
健康受损,报警无果
事发后,刘女士被确诊感染低危型HPV,并患上创伤应激障碍。她鼓起勇气报警,但2024年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认定“证据无法证明何某强迫发生性关系”。一份病理报告和三次报案记录,未能换来立案结果。
和解背后的无奈
社区书记黄杰透露,直到2024年9月刘女士与女儿冲突后才得知此事。随后,社区和街道介入协调,何某最终赔偿刘女士20余万元达成和解。但这份赔偿,被部分网友质疑为“变相认罪”:“没干亏心事,凭什么赔20万?”校方则称,何某因“婚外情”被调离岗位,“情节构不成开除”。
相似的悲剧反复上演
刘女士的遭遇并非孤例:
女教师反遭镇干部猥亵:2023年,湖南益阳女教师文某被借调至镇政府期间,遭干部李某某在办公室强制搂抱、亲吻。尽管有公安局行政处罚书(拘留5日)和降职处分,但文某控诉的“纪委不作为”“被威胁”等问题被官方否认。
父亲暴打猥亵者反成被告:2024年,长沙一父亲因15岁女儿被学校副院长猥亵,怒而将其打成轻伤二级。最终副院长被判刑,父亲获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网友评价:“法律有尺度,也有温度。”
法律困境:为何难立案?
司法实践中,若首次性侵后未及时报案,后续关系常被认定为“半推半就”。律师指出:“第一次不反抗,后期再发生关系,国内司法多不认定强奸。”此外,猥亵与性侵的界定也存在模糊地带:
猥亵儿童:即便儿童未反抗,搂抱、亲吻等行为仍可定罪;
成人性侵:需充分证据证明“暴力胁迫”,否则易被视为治安案件。例如永州“踹伤猥亵男”案中,男生因制止猥亵者逃跑致其轻伤,一度被刑拘,后警方撤销案件。
沉默的代价
刘女士的遭遇撕开了一道裂痕:当权力关系不对等时,受害者往往陷入“报警无证、不报警纵容”的困局。而20万赔偿金,成了这场无声战役里唯一的、充满争议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