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岁被拐单亲妈妈后续:养母虐待养父去世,渴望找到亲生父母
发布时间:2025-09-19 05:52 浏览量:26
拐卖儿童这种恶劣的犯罪行为居然有过追诉期这一说法?
34岁的霍婉君是邯郸人,她也是一位单亲妈妈。在她仅有一岁的时候被人贩子从重庆拐到了河北邯郸,并卖给了一户姓霍的人家,霍家人当时买婉君的时候仅仅花了七百块钱。
霍婉君小的时候胸口有一个红痣,本来想凭着这个特殊的标志能对自己找到亲生父母有帮助,网友们猜测婉君养母是不是怕婉君被亲生父母找到还是体罚殴打,竟然把她的红痣割掉了。
小时候,养母经常殴打她,看婉君的眼神永远是恶狠狠的,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养母和人贩子是好朋友。好在婉君的养父是对她最好的人。
10岁时婉君知道自己不是父母亲生的,她一度接受不了想跳楼轻生,第二年,她的养父在她11岁的时候就去世了。
养父去世后婉君的养母对她更是变本加厉。
幸得叔叔的照顾,把婉君接回家养。
而婉君养父直到去世都不知道自己的妻子在重庆有丈夫和儿子,更过分的是养母带着重庆的丈夫和儿子强行霸占了养父留给婉君的老房子。更可恶的是,养母带过来的儿子还趁家里没人的时候对碗君性骚扰。
没有了养父的疼爱和庇护,婉君只能到处打工维持生活。养母也从没有把她当自己孩子看待,
如今,长大后的婉君靠自己的双手创业并且买了两套房产。随着年龄越来越大和对家人的温暖的渴望,婉君决定寻找到自己的亲生父母,只为和他们吃一顿家常便饭。
通过警方调查,找到了人贩子胡某,胡某对自己拐卖婉君的行为供认不讳,不知是他自己也不知道还是不愿意,胡某不肯提供婉君亲生父母的任何信息。
拐卖儿童是一种严重侵犯儿童基本权利、摧残家庭幸福的恶性犯罪,然而,更让人意外的是,据了解,胡某在三十多年前的这一拐卖行为居然过了追诉期。
收买被拐卖的儿童同样构成犯罪,这是中国法律近年来强调“买卖同罪”原则的体现,旨在从需求端打击犯罪。
网友对此也是义愤填膺。认为婉君除了追诉人贩子的法律责任外,按“买卖同罪”原则,其养母也负有法律责任,况且现在还鸠占鹊巢。
拐卖儿童不该有过了追诉期这一说法!恶魔不该被法律漏洞纵容!
希望天下无拐,每个孩子都能在父母的呵护下安全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