姨妈和舅舅为什么能继承妈妈的遗产?
发布时间:2025-09-24 23:48 浏览量:27
王某的妈妈张某于2010年去世,爸爸于2023年去世,因为常年在国外生活,一直未回来处理爸爸妈妈留下的遗产。
王某因资金问题于今年2月份回国,去不动产机构办理房屋继承,不动产机构经审查,王某妈妈张某除了王某外还有其他继承人,张某的2位哥哥和一位姐姐(姑且叫张一、张二、张三),工作人员解释的原因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张某的爸爸于2023年去世,晚于张某的去世时间,所以他有继承权,又由于他在遗产分割前去世,其法源依据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所以属于他继承的份额就会转继承给张某爸爸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因此说王某的2位舅舅和一位姨妈才会有继承权。
对于工作人员的解释王某不能接受,遂将其舅舅和姨妈作为被告起诉到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王某的舅舅和姨妈合法继承其母亲的应得的份额。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认为属于个人的财产,在死后天然的留给自己的儿女,实际上在法律的世界里并非如此,会受到很多现实因素的影响。
因此每个人都应当在生前认真思考财产的处置问题,例如可以立遗嘱。
不过大家也还是要注意,遗嘱可以任意改写、撤销哦,继承开始后会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有条件的可以做一份遗嘱公证,公证的作用在于后期分割遗产时不用等漫长的公告期。
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旦夕祸福,合理规划自己的财产,避免死后纠纷,完美做好一个en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