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祖孙三代被害案11月27日二审开庭,被害人家属:“孩子已经会叫妈妈,但再也没有妈妈了”
发布时间:2025-11-25 20:40 浏览量:15
大皖新闻讯11月25日,大皖新闻记者从“广东廉江祖孙三人被害案”家属何先生处获悉,该案将于11月27日上午10时在广东省高院二审开庭审理。“相信法院会公平公正判决,维持原判,让我逝去的家人瞑目。”何先生说。今年8月,湛江中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叶德志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害人家属:“孩子已经会叫妈妈,但再也没有妈妈了”
11月25日,大皖新闻记者联系上何先生,其表示自己已经接到了广东省高院的开庭通知,到时候会以视频连线的方式远程旁听。“现在最大的诉求就是要求法庭维持原判,判处凶手死刑立即执行。”
在这起悲剧中,何先生一下子失去了三位亲人:妻子、2岁的大儿子和岳母。“打击和伤害实在是太大了,家人被无缘无故地残忍杀害。”
如今,小儿子已经10个多月大,已经会开口叫“妈妈”。“每次一回到家,听到孩子叫‘妈妈’‘妈妈’的时候,我都不知道怎么去面对,心里非常难过,可怜的小宝,再也没有妈妈的陪伴了,童年也不会完整了。”
何先生说,案发时,离大儿子两岁生日只差一天,而小儿子当时刚刚出生两个月,因为在屋里睡觉才躲过一劫。“从事发到现在,一直过得很压抑。”
凶手患精神分裂症,但罪行极其严重,一审判处死刑
此前,湛江中院发布消息称,8月18日,该院依法对被告人叶德志故意杀人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于当日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叶德志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叶德志因猜疑被同村的叶某等人加害,遂产生杀念。2025年3月27日晚,叶德志携带两把菜刀驾驶摩托车寻找叶某未果,在叶某家门口见到3名被害人,即持菜刀砍击被害人韦某某(殁年69岁)、叶某花(殁年36岁)、何某某(殁年1岁11个月),致3名被害人死亡。叶德志逃离现场后自杀未遂,在家中被民警抓获。经鉴定,叶德志患精神分裂症,在本案中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认为,被告人叶德志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叶德志犯罪情节恶劣,手段残忍,犯罪后果特别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依法惩处。虽然叶德志作案时属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但其犯罪时对行为的违法性和犯罪后果有明确认识,犯罪手段特别凶残,犯罪情节极其恶劣,犯罪后果特别严重,属于罪行极其严重的情形,故不对其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大皖新闻记者 朱庆玲
编辑 何钱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