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岁娃上“一对一游泳课”时溺水,亲子水池不属于游泳馆现监管尴尬

发布时间:2026-01-13 08:41  浏览量:3

监控画面里,2岁多的小男孩在水中挣扎,头一次次沉下去又勉强抬起,近在眼前的教练却毫无察觉——这揪心的5分钟,成了山西运城郭女士一家挥之不去的噩梦。

2025年8月26日上午11点29分,郭女士2岁零8个月的儿子乐乐,在盐湖区国科欢乐港爱贝思亲子水育中心上“一对一”游泳课。起初,乐乐还能高昂头部露出水面,10秒后,头部仅能稍稍露出,明显体力不支。

图为孩子游泳尚属正常

视频显示,乐乐缓慢向教练游去9秒,教练不仅没上前接应,反而向后退了数米,还清理了前方阻挡的其他孩子,始终未发现乐乐异常。接下来的50余秒,乐乐头部几乎抬不起来,艰难游至教练身前才被捞起。

图为孩子此时在水中已体力不支

11点31分,该教练向旁边教练求助。另一名教练接过乐乐,抱至水池旁小平台开始心肺复苏和人工呼吸。一分钟后乐乐呕吐,再经50秒左右恢复意识。郭女士表示,乐乐溺水后失去呼吸约1分35秒,期间大小便失禁,而教练未第一时间拨打120,她赶到时已距事发7分钟,后续是游泳馆工作人员打车送孩子就医。

图为两教练开始对孩子实施救助

图为教练对孩子进行心肺复苏

医院诊断后担忧迟发性溺水及肺部感染,安排乐乐住院5天,2800元住院费由游泳馆老板垫付,后续复查费用均由郭女士自行承担。郭女士称,医生和专业教练查看视频后均表示,乐乐多次仰头咳水的动作是明显溺水前兆,但教练未察觉。

事发至今近5个月,乐乐仍留有后遗症,时常咳嗽、多痰、流青色鼻涕,医生因孩子年幼不建议用药。更让郭女士忧心的是,孩子出现心理阴影,夜间频繁惊醒尖叫,哭喊“妈妈我不要去游泳,我要呼吸不上来了”。

图为事发的亲子水育中心

郭女士此前花费6999元为乐乐办理该中心2025年年卡,事发时尚有2600余元未消费。起初她陪同孩子下水,后教练以孩子不配合为由禁止家长陪同,单独带教数月。

双方曾在司法部门协调下约定,退还未消费年卡余额并另行赔偿16000元,但游泳馆老板仅愿赔偿8000元且分三期支付,协商无果。2025年12月下旬,郭女士向主管部门投诉,却遭遇“踢皮球”: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称水池深度超0.8米应由体育局管理;运城市体育局则表示,该中心属婴幼儿戏水中心,无《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不属其管理范畴。

图为事发的亲子水育中心营业执照

记者调查得知,涉事水育中心水池最深处1.1米,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游泳馆管理服务”,却实际开展游泳培训、售卖游泳课程。运城市盐湖区市场监管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工作人员称,已核查该中心未取得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游泳培训属许可类项目,无许可涉嫌无证经营,相关违规行为已向上级汇报。

图为郭女士为孩子买游泳课的付款截图

运城市体育局工作人员则表示,游泳属高危项目需办高危证,办证有池子深度、面积、救生员配备等硬性标准,而该中心更多提供宝宝洗澡、按摩服务,硬件不达标,故不属其监管。

涉事中心法人解某称,乐乐住院及出院时均无生命危险,事发时孩子仅呛水较多,教练按标准流程施救且均有资格证。他表示中心开展的是婴幼儿游泳启蒙,非高危项目,此前两次申请相关许可证均因场地尺寸不达标被拒。

图为孩子送医的诊断证明书

据现行规定,经营游泳等高危体育项目,设施、器材需符合国家标准,配备合格人员并向体育行政部门申请许可。1月12日,运城市体育局工作人员透露,该事件已由盐湖区社情民意办牵头,联合盐湖区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调解成功。

上海中联(南京)律师事务所王捷律师表示,市场主体超经营范围经营未涉及许可项目,市场监管部门可督促整改,逾期未改可罚款;超范围经营需许可项目的,由相关执法部门查处。未取得《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擅自开展游泳培训,可由体育管理部门牵头处置纠纷,认定是否属无证经营高危项目;市场监管局认定是否属无照或超范围经营,涉及两者的可联合执法、分别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