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岁女子家门口遇害,其妈妈遭网暴,最新进展→
发布时间:2026-04-12 16:16 浏览量:1
近日,备受关注的“紫雅妈妈”遭网络暴力事件迎来新进展。
4月11日晚,当事人王女士告诉记者,目前成都警方已下发3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涉嫌侮辱诽谤的3人处以5至9日不等的行政拘留。
其中涉事群组“紫雅妈妈撒谎”群主王某因组织、参与针对被害人王女士及其代理律师孔某长期侮辱、造谣及引导网暴,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9日。
目前,尚有多个案件正在侦办中。
王紫雅不幸离世后,其母亲王女士在维权过程中持续遭遇网络谣言与人身攻击,尽管相关部门已多次介入,但网暴行为屡禁不止。
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6年1月初至2026年3月初期间,违法行为人王某作为一群聊的群主,使用自己的账号在该群聊中发布信息公然侮辱被侵害人王女士,公安机关针对王女士被侮辱立案开展调查后,2026年3月中旬,违法行为人王某主动解散该群聊,消除违法后果。
王女士称,这个名为“紫雅妈妈撒谎”的群聊,高峰时期群内成员达200余人,群公告公然标注“紫雅妈妈停止撒谎”,群内长期存在针对她及其女儿的大量侮辱性言论,包括“克夫克女”“该死”等极端恶毒用语。“王某不仅未履行群主管理责任,反而亲自参与造谣,捏造我私生活的不实信息,甚至对我的代理律师发起诽谤与网暴,行为极其猖狂。”
其代理律师孔明朗表示,建群应尽到管理义务,网络虽然是虚拟的,但法律责任绝非虚拟,后续将会提起刑事自诉,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此前报道>>>
2024年6月9日,成都市郫都区一小区内,27岁的王紫雅在家被35岁女子梁某滢持刀捅刺致死。
2025年12月20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梁某滢故意杀人一案,对被告人梁某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梁某滢在成都市郫都区某小区居住期间,经常无故与家人吵闹、摔打物品、对同小区其他住户进行敲门滋扰,住户曾因此与其发生争执而报警,民警处置后要求梁某滢家人对其严格管理。2024年6月9日,梁某滢再次在上述小区对其他住户进行敲门滋扰,在敲击被害人王某雅家房门时,王某雅通过“猫眼”看到梁某滢在其家门口吐痰,遂通过其母联系小区保安到场处理。小区保安到场劝离时,王某雅打开房门质问梁某滢,二人随即发生争吵,进而在进门处抓扯、打斗。其间,梁某滢使用随身携带的刀具捅刺、切划王某雅左胸部、头面部等处,王某雅拿起门厅鞋柜上一中空摆件击打梁某滢头面部,保安上前制止无果。打斗中,王某雅受伤倒地,保安拨打电话报警,王某雅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王某雅系被他人用单刃锐器刺击左胸部导致左肺破裂致急性大失血死亡;梁某滢右侧鼻骨及上颌骨额突骨折构成轻伤二级;梁某滢患有精神分裂症,对其2024年6月9日的违法行为评定为部分刑事责任能力。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梁某滢无故在被害人王某雅家外敲门滋扰,侵害了王某雅住宅安宁权。后梁某滢与王某雅发生冲突,持刀捅刺王某雅并致其死亡,梁某滢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依法严惩。梁某滢不具有自首情节,其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经鉴定,梁某滢作案时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法院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