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趁妈妈在厨房做饭,金华11岁女孩在姐姐卧室悄悄点火,整个房间烧了……

发布时间:2026-08-28 12:30  浏览量:2

暑假期间

孩子们居家自由闲暇时间大幅增多

他们化身“探险家”

彻底开启“冒险模式”

反复在危险边缘试探

一不小心就玩过了火……

近日下午金东区一小区

11岁女孩趁妈妈在厨房做饭时

在姐姐的卧室

用打火机点燃纸巾

残留物处理不当

导致房间起火

妈妈得知后立即报警求助

带着孩子撤离并通知隔壁邻居

但还是导致同楼层的2名邻居被困

楼道内满是浓烟

消防员利用楼内消火栓全力扑灭火势

并将被困2人转移至楼下安全区域

2人身体均无大碍

起火房间内

垃圾桶表面被熔融碳化

书架、床铺等物品已被烧毁

墙壁被黑烟熏黑

消防员持续出水降温

确认现场无复燃隐患

消防员

打火机是从哪里拿的?当时你烧了什么?

当时妈妈在厨房烧饭,姐姐出去了,我在姐姐的房间玩,就用姐姐桌上的

打火机玩火

点了两张餐巾纸

,然后用脚踩了两下,以为灭掉了,就用

新的餐巾纸把地上黑色的纸包起来

,扔进垃圾桶里,然后我就去隔壁房间了。

女孩

消防员

你怎么发现火烧起来的?

我在隔壁

闻到烟味

,就去姐姐的房间,看到

床头

那里有火光

黑烟

,我就和妈妈说姐姐房间着火了。

女孩

消防员

姐姐多大了?怎么在房间里放打火机?

我14岁,打火机是半个月前,我

从外面买回来的

,一直放在桌上,本来是准备买来放鞭炮用的。

女孩的姐姐

消防员

打火机虽是小物件,却蕴含巨大风险,绝非儿童玩具,

小朋友不得随意拿取、玩耍打火机

不允许独自购买此类易燃易爆物品

。一定要记住这次教训,不能玩火。

孩子好奇心强

但对火源的危险认知不足

一不小心就可能酿成大祸

(8岁女童因好奇心驱使,私自拿取打火机玩耍,不慎点燃卧室窗帘)

(5岁女孩趁家中无人看管,拿起桌上打火机玩耍,不慎引燃卧室书本、衣物等可燃物)

(男孩电梯内玩火,点燃易燃广告牌、护墙板等)

不少家长可能认为

“孩子还小,玩火只是无心之失”

实际上

儿童玩火引发事故

监护人需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在线科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之规定

,不满16周岁的人犯失火罪,不予刑事处罚的,应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之规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家长朋友

明火可熄,心“防”难松

孩子们好奇心旺盛、天性爱玩

乐于探索身边各类未知事物

望各位家长严加看管孩子

强化孩子的消防安全教育

做好正向引导

为孩子筑牢假期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