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启明公开回应妹妹梅艳芳遗产问题,他直言有人居心不良,并坚持要求一定要给妈妈风光大办

发布时间:2026-09-03 07:31  浏览量:2

梅启明出现在公众殓房门口的时候,身边跟着女友。

8月31日上午,港岛西区域多利亞公众殓房。

他是来认领母亲遗体的。

前一天下午,102岁的覃美金在铜锣湾礼顿道的住所里吃麦片,噎住了。

救护人员到场打了强心针,人已经没知觉了。

而梅启明是接了好几家媒体的电话,才知道母亲死了。

两年来他没见过她。

两年前她登报跟他断绝了母子关系。

现在她躺在殓房里,他站在殓房外,对着镜头说:我是唯一的儿子,我不处理,谁来处理?

他还说,要给母亲办一场风光大葬。

要用梅艳芳的信托基金来办。

这句话说出口的时候,距离梅艳芳去世已经过去二十二年零八个多月。

2003年12月30日,梅艳芳因宫颈癌离世,四十岁。

去世前几天,她在病榻上立了遗嘱。

名下资产估值大约3000万到3500万港元——后来房产升值,一度接近一个亿——全部委托给汇丰国际信托管理。

遗嘱写得清清楚楚。

母亲覃美金在世期间,每月领7万港元生活费,配一个司机、一个佣人。

后来法院几次调高,一路涨到每月25万。

两处房产——香港跑马地毓秀大厦和伦敦的一处物业——送给挚友刘培基。

预留170万港元给姐姐和哥哥的孩子做教育经费。

等母亲百年之后,信托里剩下的钱,全部捐给妙境佛学会。

整个安排里没有梅启明的名字。

他不是受益人。

法律上他也不算法定继承人。

梅艳芳太清楚自己这个哥哥了。

父亲早逝,母亲虽说是中医师,但收入不稳。

梅艳芳四岁半就跟着姐姐登台卖艺。

后来成了全家的经济支柱。

母亲重男轻女,溺爱长子。

哥哥没有固定职业,挥霍无度。

如果把钱一次性交到他们手上,母亲晚年可能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

信托是一道闸门。

按月给钱,够花,但拿不走本金。

她以为这样能保住母亲的下半辈子。

梅艳芳去世第四天,覃美金就告上了法庭。

理由是女儿立遗嘱的时候病重服药,神志不清,遗嘱无效。

要一次性拿到全部遗产。

梅启明陪在旁边。

母子俩还跑到铜锣湾闹市击鼓鸣冤。

官司从2004年开打。

告遗嘱执行人,告主诊医师,告遗产受益人。

香港高等法院2008年判遗嘱有效。

不服,上诉。

2011年,终审法院驳回,裁定败诉。

法官看了医疗记录、律师见证录像、签字笔迹,全部认定有效。

法律上这条路堵死了。

但信托里的钱,还在源源不断地往外流。

覃美金每个月领着25万港元的生活费,转头就告诉媒体自己过得跟乞丐差不多。

房租水电一个月4万,司机加两个佣人是一大笔开销,家里养了六只狗。

还要每月拨一两万给梅启明一家三口。

2009年,她说生活苦闷,申请从遗产里提80万去环游世界。

被拒了。

2017年,要求一次性发放15年共7100万生活费。

又被拒了。

2019年,她说要摆91岁大寿,申请了25万,这回批了。

每一次申请,每一次败诉,都要付律师费。

这些钱全部从信托本金里扣。

二十三年,累计诉讼费大约3800万港元。

而同期覃美金领到的生活费大约3200万港元。

打官司花的钱,比养她花的钱还多。

信托本金不断缩水。

2013年和2015年,信托被迫两次拍卖梅艳芳的遗物,包括她所有珍贵的奖项,甚至贴身衣物。

梅艳芳当年设信托的时候,大概没算到这一层——法律挡得住一次性的挥霍,挡不住反复诉讼对遗产的消耗。

2022年2月14日,覃美金在香港报纸上登了一则声明。

“本人梅覃美金与儿子梅启明脱离母子关系,此后梅启明在外一切华洋轇輵均与本人无关。”

导火索是梅启明起诉电影《梅艳芳》的制作公司,声称自己拥有“梅艳芳”商标权。

百岁母亲觉得这个儿子财迷心窍。

声明登出去之后,母子再没见过面。

梅启明后来公开喊话找过母亲,说侄子控制了母亲,封锁了电话。

他说核心问题就一个“钱”字。

现在母亲死了。

他出现在殓房门口。

他说要给母亲风光大葬。

土葬,跟梅艳芳葬在一起,让她们有个伴。

他说几万块办不了丧事。

要动用梅艳芳的信托基金来办。

如果信托不肯出钱,他就上法庭告到底。

他说自己目前做园艺工作,有收入,负担得起。

但还是要申请信托基金来付丧葬费。

他说梅艳芳的钱最后捐给慈善,他开心。

但前提是不能让“立心不良”的人拿走。

问他哪些人立心不良,他说有家里人,也有梅艳芳身边的朋友,不用说得太明白。

梅妈生前好友潘小文出来说话了。

她说梅妈早就立了遗嘱,后事交给孙儿处理。

梅启明“没有资格”。

梅启明的回应是:“孙就是孙,仔就是仔。”

他说如果对方坚持按遗嘱办,他就找律师发禁制令。

“禁完所有事,不能动!”

有媒体咨询了香港大律师陆伟雄。

律师说,如果遗嘱确实指定了承办人,一般就由那个人处理。

梅启明能不能介入,要看遗嘱具体内容。

至于信托基金——如果设立目的是保障梅妈生前生活,受益人只有梅妈本人,那梅妈死后,梅启明未必有权动用。

也就是说,梅启明既不在遗产受益人名单里,也不一定在母亲遗嘱的承办人名单里。

他唯一确定拥有的身份,是梅妈的“长子”。

而梅妈两年前登报说过,这个儿子跟她没关系了。

舆论一边倒地不信他。

网友叫他“遗产界KOL”。

说他母亲生前不尽孝,人一走就跳出来争后事。

说他真正的目的是借办丧事从信托基金拿钱。

这些话不无道理。

但事情还有另一面。

梅启明确实两年没见过母亲。

他被隔绝在母亲生活之外,连母亲住哪里都是事发当天才知道的。

侄子照料了母亲的晚年。

他是从媒体口中得知母亲死讯的。

一个被排除在家庭信息之外的儿子,突然被告知母亲死了,然后有人说你没资格办后事——他的反应未必全是算计。

但问题是,即便他的愤怒是真的,他的诉求在法律上也站不住脚。

信托的规则是梅艳芳二十多年前写死的。

母亲在世时按月给钱,母亲去世后余款全捐。

这个链条清清楚楚。

梅启明不在任何一个环节里。

他唯一可能介入的缝隙,是“葬礼费用”算不算“母亲在世期间的生活保障”的延伸。

信托文件里没有明确说可以,也没有明确说不行。

但就算能申请,也是一笔有限的开支。

不可能“风光大葬”到什么程度。

何况信托里的钱已经被二十三年诉讼消耗得所剩无几。

梅艳芳当年设下这道闸门的时候,大概以为自己把所有的漏洞都堵上了。

她堵住了母亲一次性挥霍的可能。

堵住了哥哥伸手要钱的通道。

她把规则写清楚,交给信托公司执行。

她觉得这样就够了。

但她没料到的是,规则挡不住诉讼。

只要有人不停地告,信托就得不停地应诉。

应诉就要花钱。

钱从遗产里扣。

扣到最后,原本要捐给佛学会的钱,大半变成了律师费。

她设了一个防挥霍的信托,结果变成了一个防不住的提款机——只不过提款的方式不是直接拿钱,而是打官司。

二十三年。

一个女儿想保护母亲晚年,一个母亲想推翻女儿的遗嘱,一个哥哥想拿到不属于自己的钱。

三股力绞在一起,把一笔遗产绞成了官司费和生活费,最后什么都没剩下。

8月31日上午,梅启明从殓房出来。

他说要给母亲风光大葬。

要用妹妹的信托基金来办。

如果不行就告到底。

他说这些话的时候,信托里可能只剩几百万港元了。

而一场“风光大葬”到底要花多少钱,没人知道。

梅启明自己可能也不知道。

他只知道他是儿子。

唯一的儿子。

“没有什么断不断绝,一辈子都是妈妈。”

这句话他说了很多遍。

对着镜头说,对着记者说,对着所有能听见的人说。

但妈妈听不见了。

她躺在殓房里。

他站在殓房外。

中间隔着一道门,和两年没见面的时间。

而那笔他心心念念要动用的信托基金,在她咽气的那个瞬间,已经不再属于任何家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