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法院引入专家为涉少离异家庭提供指导,前8月为642个家庭重塑亲子关系
发布时间:2026-09-15 14:02 浏览量:3
离婚后,不少父母因子女探望问题争执不下。即便离婚协议约定了探望孩子的方式、时间,但无视协议约定,阻扰一方探望孩子的现象屡见不鲜。为破解探望难题,不少离异夫妻选择通过诉讼途径维权。
如何让探望权真正“落地”,在保障父母行使探望权的同时,守护孩子身心健康?近年来,广州法院推出
涉少离异家庭“合作养育”司法新范式
。今年1月至8月,通过“一对一”精准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广州法院已帮助642个家庭重塑和谐亲子关系。
离婚后两年看不到孩子
母亲诉至法院要求行使探望权
“我是亲生母亲,离婚协议上写得清清楚楚我可以看孩子,凭什么不让见?”阿萱和阿强在2023年协议离婚,年仅一岁多的孩子随父亲阿强生活,离婚协议约定,母亲阿萱每两周可以探望孩子一次。
然而,阿强找到新女友后,阿萱已经两年多都无法按约定探望孩子。无奈,她只能诉至法院。
阿萱控诉:“他们拉黑了我所有联系方式,我见不到孩子,上门或者去学校又怕打扰孩子,只能起诉。”
“离婚那会儿孩子才一岁,正是最离不开妈妈的时候,她却走了,她真的爱孩子吗?现在让她频繁露面,孩子肯定会犯迷糊,就算以后要相认,就不能等孩子再大些吗?”阿强辩称,自己好不容易才找到真正爱孩子的未婚妻,孩子也只叫未婚妻妈妈,不希望阿萱又来破坏这个环境。
前夫阿强言辞强硬,阿萱忧心即便胜诉,强制执行带给孩子的创伤也无法挽回。她恳请法院居中调和。
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倡导离异夫妻“合作养育”
在广州中院经办法官邓娟看来,“这起案件的症结,不在于探望权本身,而在于一对离异父母尚未学会如何在分开后继续合作养育孩子。”
一场为这对离异夫妻量身定制的
“庭审研判+庭后家庭教育修复”一体化处置方案
慢慢推进。
“你们可以不是夫妻,但永远是父母。孩子不需要你们完美,需要你们合作。”家庭教育指导专家张晓东说。
庭审现场,在法院引导下,阿萱和阿强来到了法庭对面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室。不似法庭的庄严,工作室被布置成了课堂的样子,有白色的桌子、绿色的椅子。
“今天我们不讲对错,只谈孩子。”张晓东说。
课程从儿童心理发展规律讲起,讲述了依恋关系形成的关键期、身份认知敏感期的特点,介绍了离异家庭孩子常见的心理需求,进而过渡到父母如何建立“合作养育”关系。
张晓东进一步分析,“阻止生母探望,短期内似乎‘保护’了现有家庭的平静,但孩子长大后难免追问‘我的亲生母亲是谁’,与其将来被动应对,不如现在主动引导。”
“阿强的新家庭给了孩子稳定的生活环境,这是值得肯定的。探望的目的,不是去‘夺回’孩子,而是去补充母爱。”听到专家的这些话,阿萱眼眶泛红,小声说道:“每个月让我见孩子两次就行,不用节假日各半,也不用固定时间,行吗?”阿强嘴角微动,随即释然点头。
一个既能保障母亲探望权、又不冲击孩子现有生活节奏的柔性方案,在这样平等、理性的对话中逐渐成形。当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时,两人的表情已从最初的剑拔弩张,变得心平气和。
离异家庭中,父母对立、沟通不畅等问题,常常让探望权难以顺畅实现,不仅容易割裂亲情,还可能激化矛盾,给未成年人带来二次伤害。
“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今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人民法院审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工作指引》再次强调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近年来,广州法院推出涉少离异家庭“合作养育”司法新范式。办案过程中,法官会主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也会根据办案经验对个案进行评估后,精准引入家庭教育指导专家、专业辅助力量协同参与。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魏丽娜 通讯员:粤法宣、穗法宣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林传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