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让女友怀孕,孩子4岁要落户上学,18岁父亲现身做亲子鉴定

发布时间:2025-07-14 11:01  浏览量:21

13岁初一男生让19岁女友怀孕生子,孩子出生后女方失联四年,全靠爷爷搬砖养孙子。

如今孩子要落户上学,18岁生父才首次露面做亲子鉴定。

这事儿暴露的不仅是监护失职,更是赤裸裸的法律双标。

法律在保护未成年性权益上存在明显漏洞。

刑法第236条明确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以强奸论",可司法实践中几乎只见成年男性受罚的案例。安徽这起事件里,19岁女性明知对方13岁仍发生关系并怀孕,按法条本应构成强奸罪,现实却是全身而退。反观若是19岁男性与13岁女孩发生关系,立案侦查都算轻的。

更讽刺的是责任倒挂。当年13岁的男孩如今成了法定抚养人,当初的成年肇事者反倒彻底隐身。孩子爷爷在工地挥汗如雨时,生物学母亲疑似已在邻县组建新家庭。这种魔幻现实印证了数据:我国每年新增约2000名未成年父亲,其中80%遭遇伴侣弃养。法律既未追溯成年方的性侵责任,也没建立有效的抚养追偿机制。

英国阿尔菲案例就是镜子。同样13岁当爹,当地儿童保护机构立即介入,经DNA排除亲子关系后,社区服务体系马上接管母婴照料。而我们这个4岁的"黑户"孩子,直到要上学才等来生父的第一次亲子鉴定。当基础教育沦为奢侈品,连身份认证都要靠运气,谈何儿童权益?

性别平权不该是选择性武器。若真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就该像专家呼吁的修订刑法:无论性别,成年人与未满16岁未成年人发生关系均入刑。同步完善弃养追责,建立全国联网的抚养费强制执行系统。那个在街头独自玩耍的孩子等不起下一个四年了。

法律装睡的时候,受害的永远是孩子。